争取20年无寸进 失业援助望穿秋水
2020-03-10 08:33
疫症蔓延下,香港失业率持续上升,惟工会政党倡设失业援助金一直未果。有劳工组织坦言,本港长期接近全民就业,以致忽略失业政策多年,失业人口飙升时却发现并没即时渠道支援,开工不足的打工仔更成为漏网之鱼。参考外国以基金或保险制度给予援助,有学者认为,政府须就失业援助形式寻求共识,探讨劳资官三方供款比例,或通过税收支援失业基金,并交由公营组织管理。工会担心,今次疫症后的经济需更多时间复苏,若失业政策一拖再拖,恐难抵下一波大冲击。
记者 李卓颖 林紫晴
受疫情影响,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工联会上周宣布推出「紧急失业慰问基金」,冀设五千个名额发放合共一千五百万元,理事长黄国不讳言,消息公布后已接获大量查询电话,预料该基金将会供不应求,「我们身处第一世界,但失业政策跟第三世界没分别,政府内部不认同要设立失业援助金,工联会希望先试行,证明不是没可能做到。」
须专责人员做好监察
黄国续指,申请者须提交半年内曾受雇、失业一个月或以上证据,且证明经济困难,惟部分工种如导游较难有稳定证明,该会可安排电访、家访核实。若政府有决心设立失业援助,他认为,正值如今大家对疫症后的经济较悲观,由政府基金或保险供款的形式可开放讨论,至于开工不足的案例应由关爱基金大弹性地「执漏」。
上月底民协提倡失业援助金可参考长者生活津贴,申请人资产可不多于五十万元,豁免计算自住物业,申请期限为六个月。其副主席兼深水埗区议员何启明认为,不能因为「综援养懒人」的类似讲法而扼杀实际有需要人士,「公屋每两年也会抽查,只要找专责人员做好监测,政策本身并无没问题,迟好过冇。」
事实上,民间团体倡设失业援助金逾二十年,立法会秘书处早于一九九九年曾研究与失业有关的援助制度,至○二年面对失业率持续高企,时任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亦称,港府正研究设立紧急援助金的构思,惟至○三年沙士期间失业率升至百分之八点七,港府尚未推出失业援助金。
开工不足严重未纳保障
民协于○三年已提出需有失业恒常政策,惟何启明何坦言,当年疫症过后,本港很快回复全民就业的状态,导致相关讨论不了了之,「我们的失业率长期维持低水平,最多只是百分之三至四,相比其他先进地区不是特别高,但如今的失业率不知会否冲破旧纪录,大家要再到有事才发现政策出现漏洞。」
何启明指,不少打工仔餐搵餐食餐餐清,惟其个人资产可能有六七万元或持有物业,变相不符合综援资格,与此同时,近日各大企业要求员工放无薪假的情况远较沙士时期严重,许多人开工不足,却未归入失业大军之列,不获任何遣散费应付临时急需,反映这批未能跌进综援安全网的雇员,所得的社利保障不足。
沙士后再有人提起此议程已是金融海啸过后的○九年,惟当年毫无进展,过去十年本港亦未设立失业援助金及失业保险,关注失业保障多年的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认为,这源于港府的「大市场、小政府」管治思维,「政府一直认为市场可自行调节失业情况,并非政府的责任。」
通过税收支援失业基金
张超雄续指,商界也是另一重要阻力,企业本身已就强积金供款,再供多一份社会保险,自然不愿意。理大专上学院社会科学、人文及设计学部讲师李峻嵘认同,商界认为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已具有失业援助的功能,故除了失业保险供款制度,他建议,政府通过税收支援失业基金,并交由公营组织管理。
失业保险在亚洲地区并非新鲜事,专于劳工研究的港大社会学系教授潘毅表示,内地二十多年前推行的《劳动法》,已将失业保险纳入「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并于○八年金融危机期间修订《劳动合同法》,加入不签合同的惩罚性规定。以广东东莞社保为例,由劳资双方供款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只为百分之零点七,由资方支付较大比例。
港落后内地二三綫城市
反观本港劳工政策,潘毅直言,政府多年来却无明文规定失业保障,情况已严重落后于内地二三綫城市,「制度要一步步设计,除了短期援助,长期的失业保障亦不容忽视。失业保险供款比例,必须政府带头去寻求共识。」
张超雄坦言,推行社会保险意味改革社会制度,并非朝夕之事,需要长时间讨论,故期望政府现阶段先向失业人士,提供失业援助金等过渡援助,再参照外国做法,例如有特定年资才可领取失业援助金等,让援助金用得其所。
职工盟主席吴敏儿认为,失业政策不能一拖再拖,政府不可避免「泵水」或商界反弹而逃避对香港雇员的责任。参照台湾失业政策,当地会为非自愿的开工不足、减薪或被裁者提供限时津贴,香港应有类似制度提供保障,「疫症再临更显出失业政策的重要,否则下一次有大冲击时,对我们自身的影响也会更大,今后更多NGO、基层组织和工会会更大力要求,不能再不了了之。」
原文刊于《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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