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劳审处裁断未付欠薪 公司及董事罪成被罚款
2021-08-30 19:06
劳工处表示,骏濠营造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中,有关依时支付工资及劳资审裁处的裁断款项给雇员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及董事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被判罚款26,800元,合共53,600元。
案情指,该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后或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支付工资予1名雇员,以及没有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后14天内,根据判令支付约82,000元的裁断款项予该名雇员。该公司所触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该名董事亦被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指,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公司董事及相关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守《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雇员发放工资,以及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雇员裁断款项。」处方亦不会容忍相关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