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杰案传媒可报道删减判词
2021-09-09 04:30
(星岛日报报道)近月《香港国安法》案件中,连番有传媒向法庭申请剔除保释程序报道限制,国安法指定法官对此各有应对。唐英杰案中,为免传媒报道任何资料妨碍到案件审讯,法官李运腾公布了两个版本判词,控辩双方可索取完整版,另备有删减版隐去案件证据内容,供公众查阅,传媒经书面申请后,获批准报道经删减的判词。
黎智英申请保释案中,法官彭宝琴基于被告利益及日后审讯公平,维持原有限制,不批准传媒报道保释程序,传媒同样只可以报道「经编辑过的判词内容」。总裁判官苏惠德在民主派「初选」案中直接拒绝申请,在近来《苹果日报》等案中批准传媒报道被告所提出的保释条件;至于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处理的保释聆讯中,如经批准,便可以报道书面理由中罗列的双方陈词重点及杜官考虑依据。
翻查纪录,法庭过去曾多次批准报道保释程序,包括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于八年前发信威胁前特首梁振英和时任廉政专员白韫六,要求终止廉政公署对自己的刑事调查,二〇一六年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判囚十八个月;翌年七警案中,七名警员被控蓄意伤人及普通袭击罪,其中五人最终罪成判囚十五至十八个月。两案中法官基于公众利益,均批准报道保释程序。
至于若然未经批准报道保释程序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囚半年。二〇一五年魔术师陈国涛于女童面前露械手淫,《明报》和《苹果日报》曾报道因被告十二年前有非礼案底,遭控方反对保释双双被发出传票检控。控方最后考虑到重犯机会轻微、非蓄意而为加上被告没有蒙受实际不利影响,故决定撤回传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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