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一周年|18岁女生阻差办公判80小时社服令

2021-09-16 11:29

被告冯仟惠。梁库玮摄
被告冯仟惠。梁库玮摄

18岁女学生去年元朗721事件一周年活动期间,拒绝配合警员搜身而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裁判官施祖尧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时指,「轻微的情况可判较轻微的刑罚」,认为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教导所或劳教中心等拘留式刑罚会「长咗少少」,最终采取感化官报告建议,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施官考虑到18岁女被告冯仟惠当时并非完全拒绝搜身,只是搜身期间没有遵从警务人员指示放下右手,而她案发时没有展示身分证亦有违例嫌疑。施官考虑到被告背景正面,有良好家庭背景,读书成绩也不差,因案件留有案底实属可惜,希望她因此案获得一次教训。

辩方律师文浩正指报告正面,被告有悔意,感化官指被告明白警务人员当时只是执行职务,明白自己不应如此顽固。文又指被告不是社运人士,案发时只是关注事件,她因从未面对过被众多警员截查的情况,故不懂如何面对,属于不成熟的表现。被告有良好背景又年轻,故望法官判刑时考虑被告更生。

被告冯仟惠被控于2020年7月21日在元朗旧墟路近灯柱AD5167,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女警员26207方子欣。案情指,被告被警员截停搜身时,被告在警员4次出言指示下坚持举起右手手机拍摄而被捕。施官裁决时指被告应该配合警员指示放下手以顺利搜身,否则便增加警员执勤困难,构成阻挠。

法庭记者:梁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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