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宣誓|政府指10人有效性存疑 李文浩因缺席须即时离任

2021-09-24 19:18

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在仪式为区议员监誓。政府新闻处图片
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在仪式为区议员监誓。政府新闻处图片

政府今日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油尖旺区议会、深水埗区议会、九龙城区议会、黄大仙区议会和观塘区议会的区议员宣誓仪式。在宣誓仪式上,出席的区议员逐一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并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政府宣布根据《解释》所订下的原则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监誓人确定以下区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油尖旺区议会:孔昭华、李伟峰、许德亮、锺泽晖、林健文、朱子洛、何富荣。

深水埗区议会:麦伟明、李庭丰、刘佩玉、袁海文、伍月兰、覃德诚、何坤洲、吴美。

九龙城区议会:杨振宇、杨永杰、黄国桐、何显明、吴宝强、梁婉婷、何华汉、张景勋、潘国华、李慧琼、林德成、左滙雄。

黄大仙区议会:谭香文、廖成利。

观塘区议会:潘任惠珍、黎宝桂、谭肇卓、颜汶羽、符碧珍、林玮、张培刚、许有为、陈耀雄、柯创盛、简铭东、谢淑珍、庞智笙、吕东孩、苏冠聪、梁腾丰。

李文浩被取消资格。facebook图片
李文浩被取消资格。facebook图片

政府指,深水埗区议会的李文浩因缺席宣誓,已被视为《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0A条下,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况,故按照该条例的第21条,必须即时离任。

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在仪式为区议员监誓。政府新闻处图片
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在仪式为区议员监誓。政府新闻处图片

此外,由于监誓人对以下区议员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问,因此已向有关区议员发信要求提供额外资料,以决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油尖旺区议会:胡穗珊、涂谨申、曾自鸣、朱江玮。

深水埗区议会:刘伟聪。

九龙城区议会曾健超、郭天立、任国栋。

黄大仙区议会莫灏哲。

观塘区议会梁翊婷。

谭香文。
谭香文。
谭香文。
谭香文。
袁海文。
袁海文。
廖成利。
廖成利。
涂谨申。
涂谨申。
曾健超。
曾健超。
任国栋。
任国栋。
莫灏哲。
莫灏哲。
胡穗珊
胡穗珊
李伟峰。
李伟峰。
曾自鸣。
曾自鸣。
刘伟聪。
刘伟聪。
刘伟聪。
刘伟聪。
郭天立。
郭天立。
梁翊婷。
梁翊婷。
梁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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