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7人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全部不准保释11.3再讯

2021-09-29 18:15

被告陈右津(左)及蒋周政儒(右)。
被告陈右津(左)及蒋周政儒(右)。

组织「光城者」多名成员早前先后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今再有7人涉于本年内多次摆街站派发宣传单张及发表言论,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包括一名年仅15岁的女生。案件下午于西九龙法院首次提堂。《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其间全部被告不准保释,还押惩教看管。

控方代表高级检控官李庭伟申请众被告暂时毋须答辩,及押后案件至11月3日再讯,以待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并反对7人保释。众被告分别由大律师黎家杰、魏俊、庄静敏、黄缨淇及助理律师陈奕勤等人代表。除第7被告郭文希外,其馀6人今天均有保释申请。罗官听罢控辩双方陈词后,拒绝辩方担保申请,并下令全部被告还押至11月3日再讯。

4男3女被告依次为16岁中六男生阮嘉谦、20岁男仓务员蔡永杰、15岁女生、16岁中四女生梁瀜允、25岁男售货员陈右津、16岁中五男生蒋周政儒及18岁中六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罪指,7人于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法庭记者:凌子淇

更新时间:1816
建立时间: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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