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两村民图阻收地以铁通袭警 6罪判囚4个月

2021-12-15 11:30

案件今日在屯门法院裁决
案件今日在屯门法院裁决

地政总署与警方今年8月就新界东北发展计画,在上水古洞北燕岗村展开收地行动。2名村民不愿家园被毁拒绝离开,遭警员破门入屋时以铁匙及水平尺袭击持盾的警员,男被告早前承认1项阻碍公职人员罪及5项袭警罪,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刑时指案件事态严重,地政署当日依法收地发展,被告无理阻碍署方执行职务,更用武器袭击多警,唯一选择是判监,判被告入狱4个月。

苏官指地政署事前已在村内张贴警告字样预告将会清场,并已与被告谈判一段时间。被告袭警事态严重,就5项袭警罪每项判监4个月,阻碍公职人员罪判监2个月,认罪扣减2个月,全部控罪同期执行共囚4个月。

辩方求情指报告正面,建议被告接受社服令。本案为例外及突发事件,不涉社会动荡。被告案发当日才知道地政人员要展开清拆行动,其家中所有物品均须被拆走,其家园亦会遭推土机铲走,没有商量馀地延迟清拆,在一时冲动下才袭击警员,警员当时穿有武装装备,难以被伤及。

辩方指虽然两人已离婚但仍同住,由被告照顾前妻,而前妻患抑郁症,被告不能自控下才与警冲突,望法庭判处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

58岁无业被告刘松海和56岁家庭主妇苏燕玲,同被控阻碍公职人员罪,指他们2021年8月10日在上水青山公路古洞段塱原X8/93-96号屋抗拒公职人员,即地政总署助理经理欧万山执行公务。刘另被控5项袭警罪,即袭击警员叶佐塔、陈佑轩及何国明,以及高级警员凌剑辉和徐宝平。女被告的阻碍公职人员罪早前获控方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自签1000元及守行为1年。

案情指,案发日约早上9时,地政署职员到两被告住所展开清拆行动,两人拒绝离开。双方谈判逾3小时后仍无进展,男被告变得激动,并手持铁通在家中踱步。有警员在屋外的铁闸外戒备,男被告用杂物阻挡大门,并喝令警员不要进入。

地政署职员在中午找警方协助破门入屋,男被告用水平尺和铁匙敲打铁闸,并用水平尺击打警员的盾牌。他又用水泼向警员,警员随即向男被告施放胡椒喷雾。同一时间,女被告在铁闸前躺下阻止警员进入,最终警员成终破门入屋。男被告续以水平尺及铁通打向警员的盾牌,没有警员受伤。两人警诫下承认因不满清拆行动,情绪激动下犯案。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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