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总区打击电动单车及滑板车违例 两日拘11人及发12张传票
2023-05-15 17:05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于5月11至12日展开名为「朝阳」的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在新界北各区包括屯门、元朗、大埔、上水及天水围拘捕9男2女,年龄介乎28至75岁,他们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等罪被捕,同时扣查10部电动单车及1部电动滑板车。被捕的男女已获保释候查,须于6月中旬报到。此外,警方亦向「没有遵从交通标志」的骑单车人士发出12张传票,及向市民派发600张相关宣传单张。其中警方扣查的电动滑板车约值3万多元,当时在屯门单车径截获。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总督察苏志伟表示,被捕的11名男女,他们所驾驶的电动单车或电动滑板车,目测车速大约20至30公里,9宗案件发生于单车径,其馀2宗分别发生在马路及行人路。他又指,新界北总区在过去一年就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有81宗执法数字,由今年截至目前为止有39宗,至于过去一年,整个警队有235宗检控数字。
政府在3月31日开始在港铁大学站至白石角之间的一段单车径推行为期一年的共享电动可移动工具试验计划,以了解于单车径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作共享使用的情况。此计划只限已登记参加者及已获运输署发出「车辆行驶许可证」的电动可移动工具于指定日子及范围内行驶。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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