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健冤案|师爷陈强利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 押9月中判刑
2023-08-24 10:42
25岁青年马家健原被控企图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后上诉得直获撤罪,律师行「师爷」陈强利遭揭发游说马认罪。陈强利今(24日)在区域法院、法官张洁宜席前承认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续须还押至9月14日判刑。
60岁被告陈强利、报称退休人士,承认于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马家健及其他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关于香港海关案件编号CID/2/104/16的刑事案件:虚假地表示洪智谦从没要求马家健收取包裹、及陈述洪智谦并不涉案。
案情指,马家健于2013年认识洪智谦。马在2016年同意借出住址给洪收取包裹,同年10月,马收到洪通知包裹将送达,及后依洪的指示,将领取邮件通知卡转交给洪的朋友。同年11月,马被海关拘捕,马此时才得悉包裹内藏危险药物,马在警诫下将上述按洪的指示收取并转交邮卡一事说出。马及洪被控贩运危险药物罪,马于同年11月5日提堂后一直还柙。
2017年1月27日,马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前,于法院地牢与自称锺卓生律师行刑事诉讼部主管的被告陈强利、大律师张晓惠及一名女文员会面,期间被告声称由马的父亲聘请,虽然马本人从没有延聘任何私人律师,但他相信被告说法,并签下授权书及正式延聘锺卓生律师行为其法律代表。
同年3月3日,马再次在应讯前与被告等3人会面,被告表示马的案件没有可争辩性,没有机会罪名不成立,相反洪有机会辩护成功。被告向马出示一份声明书,建议马考虑认罪,及指认罪可以获得减刑,更提出「一招一放」,即假如马认罪、洪会获释,在案中牵连洪对马没有好处,如果马自己一人承担案件刑责,案情严重性会较轻,有机会轻判。
马表示不想认罪和被判监。被告却指案件已发展到这地步,著马自己考虑清楚。马最终签署声明书,该声明书指马决定认罪,但该认罪决定必需要在控方不提出证据起诉洪的情况下才有效。第一被告取走该声明书,及指会安排马在监禁期间录取口供。
马其后又在于壁屋惩教所与张和一名男律师会面,并依张的指示抄写文件内容,表示自愿指示锺卓生律师行向律政司及海关要求提供补充证供,澄清没有受任何人指示接收包裹。张将手写指示带走,她后来向控方发信作答辩商讨,指若控方撤销针对洪的控罪,马将会认罪。
被告、张和女文员在同年3月17日再与马会面。被告将一页「讲稿」交给马,内容大意为马早前在口供表示由洪指使收取包裹,是因为洪欠马钱,而马实际上是按「强哥」指示收取藏有危险药物的包裹,以赚取酬劳。被告指示马记下其内容,如果海关再次录取口供,马可以根据讲稿作供。控方当日在庭上将控罪修订为只控告马。
马后来转介东区裁判法院进行4次提讯其中在2017年6月5日,马签署声明书,指决定承认贩运罪及同意控方案情;由当日起,马由张和丘焕法律师事务所代表。同年8月28日,被告再次要求马签署声明书,指决定认罪,但该决定必需在控方不起诉洪的前提下才有效。裁判官同日下令将马交付高院原讼法庭判处。
同年11月21日,马在原讼法庭申请撤回认罪答辩,并取消对丘焕法律师事务所的延聘。但马在2019年4月经审讯后,由陪审团以5比2裁定1项企图贩运危险药物罪成。直至2021年7月22日,上诉庭才判处马的定罪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搁置刑罚。
控方今天透露,被告曾在多间律师行任职,包括上述锺卓生律师行和丘焕法律师事务所,而被告育有1子1女、但已离婚,被告有15项刑事定罪纪录,其中8项与不诚实相关,当中包括抢劫和入屋犯法罪等。
辩方大律师陈伟彦求情时,指被告行为没有对该贩毒案造成实质影响,尤其控方确认撤回针对洪的控罪与马无关,而马亦是经陪审团审讯后裁定罪成,也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为案中主脑。
辩方又指被告年届60岁,是一名长期病患,身体有多处疾病,当中最严重者为缺血性心脏病,他在这次事件后已打算完全退休,故重犯风险低,而被告已还柙约2年,他已深切反省,被告及早认罪亦反映悔意,望法庭轻判。
同案被告33岁大律师张晓惠,则早前已表示拟不认罪,排期10月5日受审。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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