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批中大部分招标工作欠妥 无加维护国安条款 全部餐厅均未领食物业牌照
2023-11-29 12:59
中大共有39项为为学生及教职员提供便利的设施,当中包括33间餐厅、2间银行分行、1间书店、1间便利店、1间理发店和 1间超级市场由外间机构营运,并由中大监管单位管辖。
审计报告指,中大并没有在校园设施的招标文件中,加入维护国家安全相关事宜的措施,报告以书店营运为例,指中大未发出任何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指引,建议中大在招标文件及合约加入条款,容许以国家安全为由,并可取消投标者的资格和终止合约,并为监管单位提供指导,有效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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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标无完全依循招标程序
报告又提到,中大发出《大学采购及招标程序》并非为有关校园设施的招标工作而设,而部分招标工作并无完全依循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竞争程度有限,在 2017 年 1 月至 2023 年 7 月期间就营运餐厅进行的 35 次招标工作,当中 66% 收到的标书数目少于 3 份。
33间餐厅未领食物业牌照 3间经外卖平台予街客
中大与校园内33间餐厅签订的合约订明,膳食供应商应只限为中大学生或教职员提供食堂服务,营运商亦必须领有法例规定的牌照和许可证,但审计署发现,全部33间餐厅均无领有食物业牌照,实地视察29间餐厅,全部都并非专供中大学生或教职员使用,当中25间无牌售卖非瓶装饮料、冰冻甜点、奶类及奶类饮品等「受限制食物」,3间食堂通过第三方外卖平台,为校外提供外送服务,属违反《食物业规例》。 29 间餐厅当中,8 间 (28%) 有未经批准的广告,4 间 从事不属餐饮业者通常业务的业务。
食环署回覆《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的规定,学校内专供学生或教职员使用的食堂不须领有食物业牌照,因此署方对持牌食物业处所的巡查制度不适用于这些食堂。然而,若署方获悉有学校食堂运作,会与有关负责人联络,按需要进行视察及给予衞生和食物安全建议。根据纪录,署方今年至今共接获9宗有关香港中文大学内食堂的投诉,主要涉及食物不洁。同期,署方共视察相关食堂149次,其间未有发现违规情况。
因应审计报告所提及的情况,食环署已向香港中文大学了解其食堂的资料,并会按实际情况作出跟进。
书店违规卖非合约产品
报告又指,便利店并无领有食物业牌照,却在店内即场配制并向顾客出售食物。书店亦出售小型充电风扇、游戏产品、个人护理产品等非合约订明准予售卖的物品。同时报告又指中大需加强强餐厅衞生水平的监察机制,当中有5个项目并没有记录显示曾进行衞生查察。
审计署建议中大校方采取措施,确保膳食供应商须按法例和规例所规定的牌照和许可证,亦要确保书店营运商未经中大批准,不得卖合约无订明的物品。中大校长段崇智回应指,同意审计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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