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夸大楼花楼底高度认传布虚假资料囚2月 上诉今被驳回销监局欢迎裁决
2024-04-11 17:27
30岁地产代理4年前推销青衣明翘汇楼花时,向客户夸大楼底高度达3.5米,可建造阁楼,误导对方签订临时买卖合约,但楼底实际高度不足3米。地产代理早前承认2项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罪,判囚2个月,为《一手住宅销售条例》实施10年以来首宗判囚个案。地产代理不服刑罚上诉今被驳回,维持原判。销售监管局表示欢迎裁决,并提醒地产代理应熟悉条例及向准买家提供正确资料。
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今公布判词指被告违反诚信,蓄意为之而非罔顾,加重刑责,案中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罪立法时被归类为条例草案中最严重罪行,也明确地区分可循简易程序条例或可循公诉程序条例起诉,是少数可处以判处监禁的罪行,若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刑罚不轻。陈官又指在一宗物业交易中,地产代理并非只充作一般的售货员,必须具有诚信,更不能胡乱吹嘘,作出不实或误导的陈述。陈官续指地产代理所收取的佣金金额不小,一般远超负责提供楼宇转让、按揭服务的律师费用,佣金高昂除了因为难以寻找客源外,亦因对客人负有责任。陈官终信纳2个月的即时监禁绝非过重,上诉理据不足,驳回上诉。
案情指,被告李承德案发时受雇于利嘉阁地产有限公司,2019年12月6日透过Whatsapp告知陈女士青衣明翘汇有住宅物业可供出售,并声称1座1楼E室为面积399平方尺的两房单位,附设一个181平方尺的私人花园。被告进一步指单位已供出售,并传送了一幅图像,载有一张1E1室平面图,其中包括1E1室拥有3.65米特高楼底的资讯。根据售楼说明书,1E1室的层与层之间包括跌级楼板上混凝土填充层的高度为介乎3350毫米至3650毫米之间,没有提及1E1室的楼底高度。根据量度结果,1E1室的楼底高度介乎2406毫米至2955毫米之间。
2019年12月8日陈女士透过Whatsapp向被告索取特色单位的照片,被告向陈女士传送两幅图像,表示特色单位楼底高度达3.5米,可建造阁楼,特色单位包括明翘汇第2A座1楼E室,陈女士翌日就2A1E室签订了临时买卖合约。根据售楼说明书2A1E室的层与层之间包括跌级楼板上混凝土填充层的高度为介乎3350毫米至3650毫米之间,没有提及2A1E室的楼底高度。根据量度结果,2A1E室的楼底高度介乎2355毫米至2953毫米之间。
30岁地产代理李承德早前承认2项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罪,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78条,在2019年12月6日及8日在香港传布资料,而该资料相当可能会诱使另一人购买指明住宅物业,即一幅图像陈述青衣明翘汇第1座1楼E室有特高楼底3.65米,以及1楼特色户楼高3.5米(可建阁楼),而该资料在某事关重要的事实方面是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而李承德知道此事或罔顾该资料是否如此。
案件编号:HCMA 137、138/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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