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遗产案 三太母女质疑林伯立遗嘱时患老人痴呆 遗嘱执行人称能参与生意谈判表现如常

2024-04-15 15:46

林明珠与母亲质疑亡父林百欣立遗嘱时已患有老人痴呆。刘骏轩摄
林明珠与母亲质疑亡父林百欣立遗嘱时已患有老人痴呆。刘骏轩摄

已故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林伯)家族争产案,三太顾瑞英及女儿林明珠未获分配遗产,质疑林伯2004年订立遗嘱时已罹患老人痴呆症,心智不健全,无能力订立遗嘱。案件今日于高等法院开审,遗嘱执行人一方反驳指医学证据显示林伯订立遗嘱时精神状况大致正常,能参与生意谈判,应付日常事务,更主动谈及遗产安排。

原告为遗嘱执行人律师张定球,被告为顾瑞英及林明珠。资深大律师文本立今代表张定球陈词指,2004年8月方医生为林百欣进行简短智能测验(MMSE),林百欣只取得9分,被告方质疑当时林百欣罹患老人痴呆症,文本立反驳指根据当时笔记,方医生只向林百欣提问了总分30分中占14至16分的问题,故当时林百欣得分理应约为14至16份之9,大致可以接受,另一位胡医生推断若林百欣有机会回答所有问题,应可取得21至22分。

文本立再引述胡医生意见指,老人痴呆症病情恶化需时,若2004年林百欣患病而病情严重得只能取得30分中的9分,则至少早于4、5年前便会出现初期症状,然而却完全没有相关纪录。文本立再指另一位罗医生亦形容林百欣2004年时大致正常,因此医学上缺乏证据证明林百欣罹患老人痴呆症。

文本立续指在事实证供上,张定球供词指约于林百欣2004年订立遗嘱前一年内认识林百欣,林百欣曾提及因罹患癌症正接受治疗,初次见面时林百欣认得张定球,张定球表明来意为其准备「平安书」,林百欣亦明白意思。文本立再指根据林百欣左右手李宝安供词,李宝安2004年8月曾多次联同丽丰控股前副行政总裁何荣添上门向林百欣报告事项,当时曾制作资产列表,列明丽新系公司、丽丰系公司、物业及借贷等,林百欣谈及遗愿时主动提到长子林建名较适宜继承成衣生意包括鳄鱼恤,次子林建岳则较为积极活跃,适合继承物业投资及娱乐业务。

文本立又引述林建岳供词指由李宝安及何荣添起草林百欣2004年遗嘱,期间曾与林建岳商量,林建岳有一日带同林百欣最爱的干炒牛河与李宝安上门商量,当时林百欣表现如常,叫得出李宝安名字,亦能专注讨论,听毕长达14页的复杂遗嘱内容之后,林百欣回应指「好好」。文本立继而引述丽丰控股执行董事姚逸明供词则指2004年6至7月林百欣仍然参与生意谈判,商量合约条款等,签署文件,可见当时林百欣心智健全,能应付日常事务,对租金银码等亦概念清晰。

文本立解释林伯订立遗嘱时将被告母女完全排除在外,因为两母女欠下林伯庞大款项,林伯先借5亿元予顾瑞英,再为2人名下高发发展有限公司的上海衡山路「芝大厦」发展项目担保5亿元贷款,合共10亿元。被告方指此10亿元属林伯馈赠,文本立反驳指相信林伯不会同意此说。文本立交代林伯遗产约有28至29亿元,其中次子林建岳获分19亿元,林建名获分7亿元,二太余宝珠及林建康则近3亿元。

被告方质疑林伯订立遗嘱时虽有三名医生在场,但未有任何证据显示有医生证明林伯当时精神状况适宜立遗嘱,文本立回应指当时家庭医生到场只为确保林伯没有健康问题,其后离去由另外2名医生替班,以备不时之需。

案件编号:HCAP 4/2011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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