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2苦主首入禀 向JPEX注册公司、Coingaroo总经理赵敬贤等追讨185万港元

2024-06-04 15:16

加密货币交易平台JPEX疑无牌经营及宣传,2名投资者声称去年出席网络红人林作讲座后,相信JPEX持牌可信才开户投资,并用林作邀请码买入泰特币,东窗事发后2人发现帐户内资产在未获授权下被转移。2人昨入禀区域法院,向JPEX港澳注册公司、场外交易所Coingaroo总经理赵敬贤及相关人等,追讨24万泰达币或185万港元。

原告Chan Wing Yan(音译陈颖欣)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译李崇谦),7名被告依次为JPEX在澳洲的注册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注册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个区块链钱包地址持有人、场外交易所「Coingaroo」总经理赵敬贤,以及任何实施、协助、参与计划,导致2名原告将资产转移给上述6名被告的人士。

入禀状指,陈颖欣去年7至8月参加网红林作举办的虚拟货币讲座、阅读过林作帖文后,相信JPEX持牌,属真确可信的交易平台,陈李2人遂在JPEX开设3个帐户,并多次存入虚拟货币,包括从虚拟货币平台「币安」向JPEX户口存入约6220泰达币。陈颖欣又用林作提供的邀请码到Coingaroo买入泰达币,在赵敬贤指引下,转帐185万港元到赵敬贤天星银行及理慧银行户口,以换取等值的泰达币。

证监会去年9月13日发声明,警告指JPEX并无申请或持有有效牌照,JPEX翌日即以高昂手续费限制用户提走虚拟货币,陈颖欣在区块链浏览器发现2人3个帐户钱包内的金额,在未获授权下被转移,惟JPEX帐户介面仍显示用户持有的JPC及JPP平台币、比特币及泰达币,馀额约相当于26.4万泰达币。

陈李2人指被告违反受托人责任,要求法庭声明被告以信托形式为原告持有约5.2万及逾19万泰达币,要求对方偿还资产或承担两原告的资产责任,追查资产下落,或作出相应赔偿。原告另提出其他替代方案,包括把原告在帐户结馀的资产视为借款,要求被告还款;或当作原告向卖方赵敬贤支付逾185万港元,但没获取应得的逾24万泰达币,要求赵敬贤归还。

案件编号:DCCJ2977/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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