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流水式集会案 民主派7人终极上诉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终院下周一宣判

2024-08-08 10:36

终院下周一将就民阵818流水式集会案宣判。资料图片
终院下周一将就民阵818流水式集会案宣判。资料图片

民阵2019年8月18日举行流水式集会,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经审讯后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成,判处缓刑或监禁,其后上诉得直获撤销其中组织罪定罪,4人获减刑。7人早前再上诉至终审庭,解释当日游行绝对和平,众被告行使和平集会的宪法权利,最终定罪并不相称。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终审庭将于下周一上午10时宣判,预计需时10分钟。

上诉议题为「法庭应否跟从英国最高法院Ziegler案等具说服力而无约束力的决定,如应跟从,则法庭应在何等情况下套用执法层面的相称性测试」。案件由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勋爵审理。

7名上诉人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经审讯后原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被判囚8至18个月不等。梁国雄判囚18个月;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何俊仁被判囚12个月;李柱铭判囚11个月;何秀兰被判囚8个月。李柱铭、何俊仁、吴霭仪则获处缓刑2年。

7人早前均上诉定罪,上诉庭一致裁定7人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定罪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但驳回7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的定罪上诉。黎智英原被判囚12个月,获减刑至9个月;李卓人原被判囚12个月,获减刑至6个月;梁国雄原被判囚18个月,获减刑至12个月;何秀兰原被判囚8个月,获减刑至5个月。

案件编号:FACC2-6/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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