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女下属案 事主前男友供称拍拖5年间无性接触 现男友得悉她遭非礼「想保护佢」

2024-08-26 18:14

陆振中被指非礼女下属和袭击下属受审。何健勇摄
陆振中被指非礼女下属和袭击下属受审。何健勇摄

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涉非礼女下属案,控方今传召女事主的前男友、现任男友及胞弟作供,3人均供称女事主在案发后曾透露当晚残厕内遭被告非礼及强逼口交。其中现任男友为一名督察,他在案发后接听女事主电话,得知女事主遭非礼感到「心悒」,「发生呢件事后,想保护佢」;辩方盘问下,现任男友承认自己事后与女事主关系暧昧,但强调女事主致电当晚并非如此。案件明续。

被告陆振中,被控于前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残厕内,3度猥亵侵犯女子X;同年7月15日在牵晴间停车场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袭击及对X造成身体伤害;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导致蔡文浩身体受严重伤害;及袭击赖文显。

现男友称得知X遭非礼感「心悒」

女事主X现任男友供称,他在前年6月23日早上发讯息给X打招呼,后来X致电给他,告知前一晚遭被告在饭局上灌酒,及后3度被带入残厕非礼和强逼口交,他得悉X的经历后感到惊讶和「心悒」,亦与X分析相关案例,并向X表示「无论你做咩决定,企唔企出嚟指证,都会支持」,而当时X不想其他人知道,所以没有报警;现任男友知道当时X已有男友,称当时两人只是朋友。

前男友指案发晚女友醉酒由同事送走

X的前男友供称,他于2017年以大学生身份参与警队学长计划,结识X及后发展成情侣。前年6月22日晚上,他先后3次致电,X才接听,但X当时说话含糊;其后督察蔡文浩接过电话,告知X饮醉及会载X离开,并相约在粉岭景盛苑巴士站等候。

拍拖5年无性接触

X前男友续称,X到达巴士站时「有啲醉」,并透露被告在残厕内「揸咗我个胸,仲锡我、摷我同摸我,仲逼我含。佢想除我条裤,但条裤太紧除唔到」;前男友称他和X同意婚后才发生性行为,所以两人拍拖近5年,都不曾有过性接触;非礼事件发生后,前男友和X对于应否辞职产生分歧,最终在同年7月10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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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指X称遭上司非礼但不敢报警

X的弟弟Y供称,X前年6月23日早上在家中提到前一晚在联和墟晚饭期间「阿Sir捉左佢(X)入厕所」,当时Y「心知不妙」、「一男一女系伤残厕所可以发生乜事呢」;后来在7月5日晚上,X再告知,当日被告不停要求X喝酒,其后数次带X到残厕,非礼她胸部、私处和强逼她口交;而X当时不敢报警,因为被告职级高,「好容易搞到佢(X)无咗份工」。

弟:我都帮唔到佢啲咩

辩方盘问Y时,问到Y会否认为X应该报警。Y供称当时X非常害怕被告,Y曾问X怎样处理,她表示「唔得罪得阿Sir」;Y亦知道X后来由被告接载上下班,而X并不情愿。Y又称「我都帮唔到佢啲咩」、「都系觉得有无搞错呀,咁都得㗎咩」。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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