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流动性)规则》检讨落后发展 资产计算方式 未能释除中小型银行忧虑
2024-09-29 18:13
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15年落实《银行业(流动性)规则》(《流动性规则》BLR)下指定第一类机构的两项基准,但至今近10年并未如当初所言不时检讨相关规则,直至最近才提出调高「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的量化基准,由 2,500 亿港元增至4,000亿港元,但同时建议「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改为计算综合资产,令实际调整增幅远低于60%,无法释除中小型银行的疑虑。
金管局近期谘询银行界,建议调高「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的量化基准60%,由 2,500 亿港元增至4,000亿港元。然而,金管局同时建议「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改为计算综合资产,即银行的总资产要连同附属公司的资产一并计算,换言之,「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的实际调整增幅并非60%。
根据《流动性规则》,金融管理专员指定为「第一类机构」的认可机构须遵守有关流动性覆盖比率(LCR,规定银行须维持足够的优质流动资产,以便在面对流动性压力时,能应付 30 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稳定资金净额比率(NSFR,规定银行须以充分稳定的资金来源为其活动融资,以减低银行在一年期内的资金风险)的规定。一般而言,从业务规模或业务运作的复杂程度来考虑,第一类机构的国际风险承担重大或对本港银行体系的整体稳定有重大影响。其他认可机构主要为中小型银行则被视为「第二类机构」,须遵守有关流动性维持比率(LMR)的规定。
银行业总资产年复合增长约5.5% 超预期
金管局在2013年谘询把「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的量化基准提高至 2,500 亿港元时指出,注意到「过去 15 年(1997 年至 2012 年)本地银行业资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约为每年 4%」,并预期「建议的调整应足以应付银行业(包括潜在的第二类机构)未来数年的业务增长。」但自 2013 年以来,香港银行业的总资产已由 2013 年 7 月的 154,113 亿港元增加至 2024 年 6 月的 275,353 亿港元,增长 79%,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5.5%。
有银行界人士指出,如果「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由非综合资产改为综合资产计算,不少银行的「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会即时大幅增加,以一家本地注册银行为例,23年12月底的资产总值会由约2,400亿港元增加至约3,500亿港元,好快会贴近成为第一类机构。如此一来,这次检讨仍然落后于本港银行业在过去11年的发展,遑论配合未来的发展。
中小型银行忧成第一类机构损业务
中小型银行如果被纳入第一类机构,中小型银行要额外持有大量优质流动资产(HQLA)的成本非常高昂,严重打击银行的净利润,削弱其业务活动,进而降低竞争力,减少对客户的服务,可说对银行、客户和经济显然不利。
此外,金管局在2013年谘询检讨《银行业(流动性)规则》时曾表明金管局会「不时检讨量化基准的水平,以确保这些基准继续适合本地银行业的环境」,并会「就任何基准调整建议谘询业界」。
由于《银行业(流动性)规则》在过去11年并没有「不时检讨」,以致有两家本地注册银行因其「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在业务自然增长下超过2,500亿港元而被界定为第一类机构。银行界人士指出,不少银行均忧虑会步此两家银行后尘,因为成为第一类机构而致盈利受损,而这亦有违《银行业(流动性)规则》当初设立两级制的原意。
银行业望每三年检讨量化基准
《银行业(流动性)规则》检讨姗姗来迟,而建议的资产总额增长率既落后于本港银行业在过去11年的79%资产增长率,同时要改为综合资产计算,实际上不能解决中小型银行的忧虑。因此,有多家银行建议将第一类机构「扣除准备金后的资产总值」的量化基准至少提升至4,500亿港元,或更能符合银行业未来3年业务增长的5,300亿港元,并继续以非综合资产计算,同时希望金管局承诺于未来定期每3年检讨量化基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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