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生涉高院内拍照惹官非 今获撤销控罪
2025-01-17 11:24
20岁持双程证男学生涉于去年11月在高等法院范围内拍照,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称,在索取律政司意见后,决定申请撤回控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撤控申请。
被告李明铭报称学生,被控于2024年11月18日,在高等法院5楼7号庭外,拍摄或企图拍摄任何照片,或为供发表之用而在法庭内绘画或企图绘画该法庭之法官,或在该法庭所进行的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审员、证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扫描。
案件编号:ESCC3088/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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