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十姑娘違信託責任 何豹勝訴獲一元賠償
2021-03-10 00:00
原告為何豹,被告分別為「十姑娘」何婉琪遺產執行人麥舜銘、何鴻章及Hotung Estates Limited。陸官判詞指何豹自二〇〇六年興訟,狀告十姑娘三罪狀,漏報受益人、可疑款項及賤賣地皮,何鴻章於一九七九年及翌年設立了Hotung Enterprises Ltd(HEL)信託及Hotung Investment(China) Ltd(HICL)信託,持有兩家公司股份,受益人為何豹兄弟,信託人為十姑娘。陸官指雙方並不爭議十姑娘漏報受益人,未有在何豹屆二十一歲之齡時,告知對方為兩個信託受益人。
陸官再論其餘兩者,引述何豹指控十姑娘管理下HICL出現可疑款項轉帳,陸官批評何豹未有就可疑款項提供任何詳情作背景資料,並未安排庭審適用的會計師,法庭不可能定奪轉帳款項有否不當,而且何豹為案發時段的公司總監,尚且未能提供相關細節去解釋,更何況當是只是區區一名股東的十姑娘,因此可疑款項一說必不成立。
陸官又指何豹質疑十姑娘賤賣地皮,但何豹未能提供任何地皮當時市價估值證明,缺乏如此關鍵證據下,法庭亦不可能斷定十姑娘當時交易屬賤賣。陸官指土地交易受多項因素影響,法庭需要經驗豐富及合資格估值專家去衡量,難以單憑呎價決定是否賤賣。陸官批評多年訴訟仍缺乏這些基本資料,可見何豹根本並不用心。
基於一九八七年時何豹年滿二十一歲,十姑娘未有盡信託責任,知會何豹其為信託受益人,故陸官裁定十姑娘敗訴。
然而無論可疑款項及賤賣地皮兩項指控,何豹均未能提帳目細節或地皮估值,法庭無從稽考何豹歷年來損失金額,故判處十姑娘遺產執行人賠償一元名義損失。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二一六——二〇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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