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擲汽油彈囚50月

2022-05-31 00:00

警方檢獲的汽油彈及載有藍色硫酸膠樽。
警方檢獲的汽油彈及載有藍色硫酸膠樽。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男子於前年二月四日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後當場被擒,警方並在二人租用的酒店房內藏有十枚汽油彈、兩罐汽油、載有藍色硫酸的膠樽。兩人昨在區院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斥示威者借破壞以推翻政府,市民本以為動亂稍為平息,有機會休養生息,但被告等卻意圖令示威死灰復燃,判兩被告各囚五十個月。

練官指,二十六歲廚師陳鴻基及二十八歲運輸工人陳國強與其他沒有深思熟慮的人一樣,以為單靠破壞可以令政府失去威信,達到要求的社會改革。反修例示威在一九年年尾已開始減少,被告欲透過有部署的行動令示威死灰復燃,引發對社會仍有不滿的人重新作出類似暴力行為。他們在租用酒店單位後在附近便利店及五金鋪購買製造汽油彈的工具,可見非單獨行事。
官斥借破壞推翻政府

雖然縱火罪無量刑指引,但上訴庭強調縱火罪行嚴重,要是發生在人煙稠密的地方將難以收拾,對他人造成極大危害。而本案發生於九龍繁忙地區,樓宇林立,涉案已投擲的五個汽油彈隨時引致嚴重人命傷亡或財產損失,認為兩被告的背景及親友評價都非有力的求情理由。

案件編號:區域刑事 一○七三及一○七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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