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女職員否認拋幼童撞牆

2023-01-19 00:00

陳靄盈(中)自辯稱,事主不斷嘗試走近一名患傳染病的幼童,她只是嘗試阻止。
陳靄盈(中)自辯稱,事主不斷嘗試走近一名患傳染病的幼童,她只是嘗試阻止。

(星島日報報道)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前年底爆出虐兒事件,三十四名職員涉控。當中二十三歲幼兒工作員涉將幼童拉倒及讓其頭部撞地,又涉揪起幼童再拋向牆壁,她否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事主不斷嘗試走近患傳染病的幼童,她只是嘗試阻止;她指有控制力度、無意傷害事主。案件押後二月九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陳靄盈,被控於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在旺角砵蘭街香港保護兒童會內,身為負有管養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忽略一名十六歲以下兒童。

控方指被告於二○一九年七月成為註冊幼兒工作員,同年十月十四日入職童樂居,而童樂居員工守則註明嚴禁體罰幼童或作暴力行為。二○二一年十二月,童樂居收到市民電郵及得悉有職員在戶外襲擊兒童,時任院長崔惠英向社署報告及後報警。被告於去年二月二十八日被捕。
自辯為阻走近傳染病童

控方播放案發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涉嫌拉扯事主,使其倒地及頭部撞地,她又涉嫌揪起事主及拋至撞向牆壁。裁判官葉啟亮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自辯稱,當時有另一幼童患傳染病,故她將幼童們和該患病幼童分隔,惟事主多次走向該患病幼童,她須抱起事主及將他放回地墊範圍,又稱她有「就住力度」放事主在地上,但因為事主掙扎向前,她與事主有角力的情況。

辯方昨盤問被告時,指被告揪起起事主及拋落地上時,沒有控制事主降落地點。被告稱有控制事主降落在安全地點。被告又指,因為事主在鬧情緒,她需要用力拉事主到軟墊範圍,但有控制力度。被告又否認是她引致事主哭泣,指事主早前已躺在地上鬧情緒,但她同意「我會令佢持續地喊囉。」

案件編號:KCCC18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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