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必遇初生困難 各方配合助軟着陸
2024-01-17 00:00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屆時住戶棄置垃圾須用指定綠色垃圾袋,但物管業和公眾對執行細節仍有不少疑問,擔心這些疑問若不及時處理,隨時誤墮法網,違規垃圾不獲處理,堆放在街頭或屋苑,全港環境衞生便可能出亂子。港府須加強宣傳解說,並在執行初期寬鬆處理違規者,讓公眾慢慢適應,願意配合,令新政策軟着陸。
儘管政府自去年8月起,在電視及電台播放逾4000次宣傳短片或聲帶,亦與物管公司和業主組織舉行52場網上簡介會,但公眾對一些細節仍不清楚,環保署近日就派指定垃圾袋、物管公司可否以「包底」方式用大型指定膠袋處理住戶不及格垃圾袋問題進行解畫,卻引發新疑問。新政策推行在即,市民認知和準備不足,令人擔心重蹈「易通行」覆轍,在執行時出現混亂情況。
移風易俗需時寬限期助適應
市民憂慮是可以理解,因垃圾徵費是新事物,新政策推行初期難免會遇上一定阻力,包括市民生活習慣改變需要、回收設施不到位、有人為慳錢不願購買指定垃圾袋而違規胡亂丟棄家居垃圾。但媒體不宜因此過分誇大問題,認為垃圾徵費會像「易通行」般因配套不到位而延遲推行。
「易通行」全靠「繳費貼」和「易通行收費系統」進行遙距繳付隧道費,若相關硬件和軟件不配合,便難以做到智慧出行。然而,垃圾徵費成敗關鍵靠市民、物管公司和清潔公司配合,政府也明白到移風易俗需時,故在新政策執行初期,即使發現違規丟棄不及格垃圾袋也不會雷厲執法,給予市民6個月適應期,以勸喻及警告代替執法,並向「三無」大廈及公屋住戶免費提供指定袋,讓其慢慢適應。事實上,垃圾徵費在外國已推行多年,推行時也遇到一定困難,但最後均被克服,並沒引起大混亂,相信政府在執行時會理順箇中問題,故市民毋須過分杞人憂天。
無可否認,政府在宣傳上一直只着眼傳遞4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屆時須自費購買指定袋的訊息,而大部分市民已掌握相關資訊,但在宣傳執行細節方面明顯不足,在解說時含糊其詞,令人更感疑惑,故當局有必要及早作出澄清。例如,當局昨天澄清容許非牟利團體向基層「派袋」並不違法,但不鼓勵這種做法,因垃圾徵費原意是污者自付,通過經濟誘因達到減廢目的,若向基層免費派發指定袋,不但有違政策原則,更可能養成倚賴領取免費指定袋,不願意減少製造垃圾。
區議員宜主動出擊協助解說
對於有物管公司考慮用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不守規則的住戶「包底」的做法,當局澄清這雖不違法,但純屬執手尾,因物管公司發現不及格垃圾袋,會將它分揀出來,若不採取對策處理,清潔公司拒絕棄置,難道任由違規垃圾堆積在屋苑,屆時只會招來住戶斥責,也會被環保署追究責任。即使物管公司將「包底」費用納入管理費內,這意味要增加管理費,也讓垃圾量少的住戶補貼垃圾量多的住戶,對前者非常不公平。故環保署應向住戶清楚解說「包底」不可取,住戶應為自己製造的垃圾埋單。
垃圾徵費是一項重大民生政策,拖延16年才落實有期,不容有失,故政府須向不同持份者加強宣傳解說,宜製定簡單易明手冊和製作短片,解答公眾一些疑問,並教導市民如何妥善包紮指定袋以免違規,當在執行時出現新問題,也應盡快提出解決方法。當局同時應加強向學生灌輸垃圾徵費只是減廢的其中一項手段,源頭減廢才是根本,讓其影響家長對處理廢物的想法,在今後落實推行垃圾徵費、垃圾分類和廢物回收工作便會事半功倍。
垃圾徵費關乎地區民生,區議員協助政府推進落實新政策可謂責無旁貸,故不應被動參與座談會,而是應主動約環保署官員查詢並了解垃圾徵費的運作和執行細節,才能更好地發揮其上情下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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