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為孩子保命最重要
2022-09-06 08:18
當願意自己打針的人數開始放慢時,政府推出半強迫的措施,就成為「必要之惡」了。
其中一項措施是政府計劃要求五至十二歲幼童攜帶針卡,才可進入指定處所,過去疫苗通行證的規定,十二歲以下的幼童可獲豁免。將來不打齊兩針就不能進入酒樓,也不能入文康場地。
另一項措施是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指引,由十一月一日起,中學安排全日面授課,接種新冠疫苗要求會提高,由至少九成學生已打兩針,收緊至九成學生打齊三針。這個新學年小學及幼稚園暫時維持半日面授課。
就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幼童,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表示,不少家長反映造成壓力「喊晒口」,擔心影響幼童身心發展。她表示明白政府希望建立免疫屏障,但不少家長擔心小童日後無法進入公共場所,令學童肥胖問題加劇,也會影響他們身心發展。她說部分家長無法帶子女到街市等地方,或會獨留小童在家,擔心會造成危險。
至於九成中學生打齊三針才可以全日面授課,有校長話新要求十分難搞,由於要學生自行申報,小部份學生根本不想全日返學,所以打了針也不申報。他認為衞生署應有打針記錄,若和教署的學生資料互通,政府已可通知學校有多少學生打齊三針,不需要學校要求學生自行申報。
面對政府加強打針要求的措施,有些批評是根本性的,有些批評是技術性的。技術性要求若然合理,政府應協助解決,例如政府部門間可協調取得學生打針的數字提供予學校,應該研究解決。
但從根本上反對政府加強打針要求,就值得商榷。
所有增加限制的措施,都可能為市民或相關機構增加麻煩,所以家長「喊晒口」並不出奇,但從家長的角度,解決方法十分簡單,應該帶小朋友去打針,而不是堅持己見不打針,甚至干冒犯法風險獨留兒童在家。
如果真正關心兒童權利,反而應該勸父母帶子女去打針,而不是批評政府政策會影響兒童身心健康,令兒童肥胖等等。
兒童最重要的權利是生存權,若生命沒有了,又何來有身心健康?
三至十一歲的兒童,打了兩針的有三十三點六萬人(66.8%),打齊三針的卻只有六點五萬人(13%)。換言之,有十六點七萬個三至十一歲的兒童未打齊兩針。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幼童,就是要催逼幼童家長帶子女至少打齊兩針。
十二至十九歲的青少年,打了兩針的有四十三萬人(96.2%),打齊三針的卻只有二十四點四萬人(54.6%)。這個年齡組別有高達96.2%打了兩針,主要拜過去打齊兩針才可全日上課的措施所致,沒有要求打三針人數就大降。所以到十一月要中學生打齊三針才可以全日面授課,就是希望未打第三針的二十萬個青少年快快去打針。
醫學界有清楚共識,打針的副作用極少,但不打針的風險很大。以新冠的流行情況,最後有可能全民都會感染,真正是「唔打針就笨」。以十六點七萬個三至十一歲的兒童未打齊兩針計,即使是死亡率較低,也不值得搵自己仔女條命去博。
保住孩子條命最重要。不打針無得去公園玩,孩子可能肥胖,解決方法不是叫政府放棄政策,而是叫父母帶子女去打針。
盧永雄
原文刊於《巴士的報》
編按原題為「保住孩子條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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