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司法独立与人大释法非不可并存

2021-02-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于年初退休,他日前接受律师会刊物《香港律师》访问时指,司法独立与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两者并非不可并存,指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有权对《基本法》的条文作出权威性解释;本港法院则有责任落实该等解释,但不会影响司法独立,而《基本法》亦也有此规定。

马道立指,很多人喜欢为法官贴上标签,尤其是律师和学者。涉及政治的案件,判决政府胜诉就是「保守派」,判政府败诉就是「自由派」。他说,指自己十年前出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时,被形容为「保守派」,因他在上诉法庭审理一些瞩目的案件时判政府胜诉,执业期间亦在多宗公法案中代表政府一方。已接任首席法官的张举能亦有类似情况。他自己一直对「保守派」或「自由派」等标签持怀疑态度,强调法官是根据法律、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作出判决,没有考虑其他因素的馀地,遑论加入个人特质。

马道立谈及出任首席法官的原则,说首要的原则是谨遵出任法官时作出的司法誓言,它以庄严的形式概括了法治的含义,誓言不仅是形式,恰恰相反,界定了法官职责的本质。他称,自九七年回归以来,对司法界影响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社会大众对法律和法院工作的关注,而公众关注更在过去十年日益增加。他认为这是健康的趋势,因为法律是赖以安居谋生的社会重要一环。

马道立又指,大众需要正确地理解法律和法治,避免扭曲也很重要,强调法院的工作一定不能被政治化。法庭判案只应根据法律、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来判决,绝无其他;案件判决不是为得出受欢迎或在政治上可接受的结果。

回顾终院首席法官生涯,马道立直言时刻都意识到司法机构面对的压力,但又不能保证每次都得出正确的答案。他相信没有领导者不须作出困难决定,只能根据情况作出最好的决定。他表示,身为终院首席法官更是要作决定时就作决定,犹豫不决是最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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