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得悉「取消交易」 陈耀璋:违约要赔偿

2022-06-18 00:00

宝声集团董事长陈耀璋及前进时任董事长关秩安。
宝声集团董事长陈耀璋及前进时任董事长关秩安。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知名教育家陈树渠的家族公司「宝声集团」,五年前欲向前进有限公司购入荃湾汀九豪宅「星悦海湾」的十三幢洋房,但前进不想继续交易,宝声索偿违约金二百万元不果而兴讼。案件昨续在高院审讯,宝声集团董事长陈耀璋指,前进时任董事长关秩安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透过通话提出「取消交易」,他即向关说:「咁大个人,言而无信,咁唔得㗎喎,违约要赔偿」,并建议关赔偿二百万元,关则认为双方是达成协议终止合约:「佢(陈耀璋)无反对咪即系同意罗。」

原告为宝声(集团)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前进有限公司时任股东关秩安、关秀琼和女艺人官恩娜父亲官有权。陈树渠长子、宝声集团董事长陈耀璋供称,他与首被告关秩安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曾进行短暂的电话通话,据他的了解,关当时是说「唔好意思,我唔想进行(交易),想取消交易」,陈回应说:「违约就要负责,就要赔钱」,关曾问「要赔几多?」,陈指自己当时建议关赔偿二百万元。
关指陈无反对「即同意」

被告方指陈当时其实是说:「咪根据个意向书,赔二百万罗」,但陈极力反对:「梗系唔系啦,绝对无」、「我当时无任何合约喺手」。被告方又指,当时关曾说:「我愿意赔啦,根据意向书第十B条啦」,陈不同意并认为电话对话不会如此刻板或确切。陈在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亲自签署并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关赔偿二百万元,信中内容提到关希望停止执行意向书,愿意根据意向书第十B条向宝声作出赔偿。陈解释他在信中只是重复关的说话,意思并非宝声或陈同意关根据意向书第十B条赔偿。

前进公司时任董事长关秩安在二○一六年透过前艺人官恩娜的父亲官有权的安排下与陈会面,陈提出以六亿元购买「星悦海湾」的全部股权,但关认为六亿元出价太低,其理想价钱是八至九亿元。前进与宝声在二○一七年四月签订意向书,关指双方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正式终止意向书,另在二○一七年六月五日再次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终止合约的协议,但信中没有指明谁与关达成协议。关则指他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与陈通电话时提出取消交易或终止合约的建议,关指:「佢(陈耀璋)无反对咪即系同意罗」。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一八六一——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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