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优化」环评 宜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2022-06-17 00:00

本港自四月底打破最早发出酷热天气警告的纪录后,近日又迎来连场大雨。虽然无法断言单一天气事件与气候变化有关,但可以肯定的是,愈趋严峻的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极端天气来势汹汹,位处沿海的香港更是避无可避。纾缓及适应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共识,香港政府亦于两年前宣布力争于二○五○年迈向碳中和。然而,本港的减碳策略尚未延伸至各个政策范畴,包括为减低工程对环境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下称环评条例)。
订立逾20年  不合最新形势

为避免及减低工程对环境的破坏,香港在一九九八年设立了环评条例。但过去二十多年间,当局从未就其内容作任何重大修订。环保署早前终于宣布将会「优化」《环评》程序,并展开公众参与。惟政府提出的修订建议,却只是换来失望,落后国际趋势。

《环评》订立后的二十多年间,气候危机急速恶化,成为全球面对最严峻的环境挑战之一。在香港订立碳中和目标后,当局建议的「优化」版环评,竟然以难以订立标准和需保留弹性为理由,仍未把工程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纳入当中,无视环谘会委员要求及立法会议员提问。事实上,工程由建造、营运以至拆卸期间都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可能会阻碍本港达致碳中和目标。根据联合国环境署研究报告,建筑物及工程因消耗能源造成的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约三成七。故此,当局绝对有必要将气候变化纳入《环评》考虑,规定工程项目的总排放量。

在《环评》中考虑气候变化,原来在二十多年前早有先例,一九九九年为南丫岛燃气发电厂项目所作的环评,就有估算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列出纾缓措施。既然有先例可循,政府更不应有藉口拒绝将气候变化纳入环评当中。
优化建议漏洞多多

再者,有政府部门其实经已把气候变化纳入工程考量,房委会已针对其项目由施工、使用和拆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作「碳排放估算」,并提出措施减少项目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政府应将类似做法扩展至《环评条例》,要求项目倡议人估算整个项目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对的环境危机,不少国家近年已陆续将气候议题纳入环评程序。例如欧盟和英国近年也将工程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其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纳入环评;中国亦已逐步将碳排放相关的数据和措施纳入环评当中。香港实应跟随步伐,开发一套适合本地使用及包含应对气候变化的环评操作指引。

除欠缺气候变化外,是次政府提出的「优化」建议尚有不少漏洞。例如允许工程在未有公众谘询下便展开针对高生态价值物种的调查,可能会低估生态价值及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未有为环境许可证设定限期等。

《环评》原意是减低工程对环境带来的破坏,当局应把握是次修订的机会,真正为环境而「优化」环评程序。绿色和平早前联同九个环保团体将向当局递交修订环评意见,读者亦可在六月三十日前去信环保署表达意见,要求一个真正「优化」的环评。
伍汉林  
绿色和平项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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