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强奸印佣判囚上诉得直

2022-07-30 00:00

建筑工五年前强奸罪成入狱,高院上诉庭昨判上诉得直。
建筑工五年前强奸罪成入狱,高院上诉庭昨判上诉得直。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岁建筑工五年前涉强奸印尼籍家佣,陪审团裁定他强奸罪成,判入狱十年。上诉庭昨颁布书面判词,认为原审法官金贝理误解《证据条例》第22A条,在审讯中阻止辩方就印佣手机中的照片盘问印佣,令辩方无法得到答案,印佣亦无法就此作出解释。上诉庭认为法官的误解令案件没有妥善进行,提醒一众法官须注意何时及如何介入审讯,终判建筑工上诉得直,撤销刑罚,案件由于印佣已回家乡而毋须重审。
原审误解法例阻辩方盘问

上诉人冯海洋被控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其天水围公屋住所内,强奸印尼籍女子X。冯称印佣取得他梦遗的睡裤后,把精液抹在自己睡裤上,冤枉他强奸。而案件涉及X手机中有一张拍摄到被告睡裤的相片,辩方在X作供时希望问X该相片是否她所拍摄,X正回答:「不是,我只是⋯…」,但法官认为相片属《证据条例》第22A条中所指的「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来自电脑纪录的文件证据」,阻止辩方继续就相片事宜盘问X。

上诉庭则认为《证据条例》第22A条只限制来自电脑纪录的文件 (document)及陈述 (statement),本案所涉相片则不适合应用《证据条例》第22A条,惟法官却误解条例及证据,在X希望作出解释时干预辩方盘问,影响辩方案情。案件编号:刑事上诉六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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