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释法凝聚工商界专业界共识

2023-01-04 00:00

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草案,是次释法明确了香港法院对案件审讯是否涉国家安全认定的程序和职责,同时,也阐明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国安委就案件的国家安全认定程序的角色。
巩固法律秩序 厘清盲区

今次释法完善了《香港国安法》的执行机制,维护了宪制秩序,让香港法院对涉国家安全的司法认定有法可依,具有必要性、可行性。释法本身也厘清了法律立法原意,是被解释的法律的一部分,人大常委会释法没有削弱本港司法独立,反而让香港法治和《香港国安法》的法律发展进程有序健康进行。

对工商界和专业界而言,释法具合法性和正常性,巩固了国家安全法的法律秩序,也筑起坚实的国安防綫,让香港长治久安,厘清了法律盲区,及时堵塞国安漏洞,让香港特区继续成为宜居宜业的国际大都会,营造了依法而治的优越营商环境,吸引并留住境内外资金和人才。释法阐释法律条文和内容,全面准确实施提供清晰指引,正本清源,定分止争。

鉴于《香港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也具备特殊性,而处理和审讯《国安法》案件涉国家安全和重大公众利益,香港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需具大局国家安全意识。须知道,国家安全属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关乎的不止是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而是整个国家的国家安全治理,是法律和实践。

香港特区更不能是国家安全的缺口,国家安全不能再中门大开,过去十年,香港经历了「违法占领」、斯诺登事件、黑暴等,而孟晚舟事件又揭露美国情报人员在港活动,《国安法》制度的有效实践和执行,刻不容缓,才能对坏分子起震慑作用,释法是维护国家安全、彰显法治的必要举措。

笔者认为包括工商界、专业界和司法界等各界须增强国家安全的意识,此外,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需要在香港进行普及宣传和教育,让大众知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性法律的解释权、权力由来、对香港特区法院判决具凌驾性和释法相关程序,并由具这方面正确知识的人士进行宣讲,让香港各界民众具备法治意识和法理智慧。《国家安全法》也须贯彻实践和支持,不能只停留在叫喊口号的层次。
朱家健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
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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