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围殴「的哥」 32岁男加监13月

2023-03-22 00:00

被告张子龙现已服刑1年7个月。
被告张子龙现已服刑1年7个月。

(星岛日报报道)4年前的士司机郑国泉驶向深水埗堵路示威人群,急速铲上行人路,导致2名女子受伤,司机被拉下车「私了」至头破血流。有份参与袭击的32岁男子早前承认暴动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囚3年。

律政司昨向高院申请覆核刑期,认为原审法官把本案归类为「中等严重」有错,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原则性犯错,判刑明显过轻,改以监禁6年半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及本案属刑期覆核,酌情改判入狱4年1个月,即加监13个月,书面理由将于半年内颁发。
上诉庭指原审判刑过轻

案件昨定于下午两时半处理,3名上诉庭法官开庭后即轮流提问资深大律师潘熙,指他明知道自己有份参与西九龙法院的35初选案早上不开庭,为何不考虑提早告知上诉庭,让本案可在早上审理,时间会更为充裕。潘熙解释他以为下午2小时聆讯足以完成,「唔好意思改嚟改去」,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提醒上诉庭的案件有优先权,建议潘熙谨记如遇类似情况,必须事先知会上诉庭以索取指示,并强调:「你既然系资深大律师,更加要知道。」
由囚3年加至4年1个月

律政司昨指出,张子龙现已服刑1年7个月,按照原本判囚3年作计算,最早可在今年7月20日刑满释放。

律政司认为原审法官错误定性本案暴动只是中等严重,惟案中涉及大批人士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拖的士司机落车,使用不同致命武器「私了」,有人用长伞用力垂直插向司机,有人把漂白水倒在司机身上,行为非常凶残,近乎丧失理智,如本案不定性为严重,便会向社会发出极为错误的讯息,理应以5至6年作为量刑起点。案件编号:CAAR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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