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培幼会倡学校「见疑即报」防虐儿

2023-03-31 00:00

国际培幼会发表《幼稚园守护儿童实务守则》,萧美娟(右1)期望有助幼稚园厘清校内举报的程序。
国际培幼会发表《幼稚园守护儿童实务守则》,萧美娟(右1)期望有助幼稚园厘清校内举报的程序。

(星岛日报报道)近年幼稚园虐儿个案时有发生,「童乐居」事件更引起高度关注。国际培幼会昨发表全港首套《幼稚园守护儿童实务守则》,建议学校以「有怀疑,即举报」原则,不论怀疑施虐者身分,立即或24小时内向校方举报,并常设「守謢儿童专员」专责处理个案。总干事萧美娟指,将待立法「强制举报」条文出台后,加入校外举报流程,期望《守则》有助幼稚园建立预防虐儿机制。
《幼稚园守护儿童实务守则》由国际培幼会参照幼稚园实际运作而制定,涵盖风险评估及管理、校内举报政策等。《守则》涵盖的伤害或虐待儿童类别,包括身体虐待、性虐待、疏忽照顾及心理虐待,建议学校以「有怀疑,即举报」为原则,教职员如目睹、怀疑或知悉儿童受虐或伤害,不论施虐者身分,均有责任立即或在24小时内尽快向校方举报,较教育局指引「应尽快处理」更为明确。
常设「守謢儿童专员」

有别于当局指引,学校在启动校本应急机制或危机处理小组,始委派专责人员处理虐儿个案,《守则》建议幼稚园常设由学校社工或资深教师担任的「守护儿童专员」,专责处理怀疑虐儿事件及投诉、监察学校进行风险管理等。学校须严肃处理涉及怀疑伤害或虐儿的匿名举报,亦不应以举报者提供充分证据,作为受理条件。

由于立法强制举报虐儿个案的相关法案未出台,《守则》未涵盖通报警方、社会福利署等校外机构,故「个案分析」虽有情境提到义工怀疑性侵幼童,但仅列出校内处理,包括向「守护儿童专员」通报、校内进行调查、暂停涉事者义工职务、加强幼童性教育等。反观当局指引,如无法判断怀疑性侵犯个案,校方可先把个案通报社署作初步评估,以决定进一步行动。
下月向幼稚园派发

该会总干事萧美娟指,将待政府的「强制举报虐儿」法案出台后,就校外举报程序为《守则》提供补充包。她称不少幼稚园反映,现行指引对校内举报流程不清晰,由常设的「守护儿童专员」专责处理较为理想,「他们不仅是处理个案,也负责更新政策与培训,在校园推动守护儿童文化。」她期望《守则》可为幼教界人士提供实务参考,把守护儿童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

《守则》亦列明学校应参照社署指引,制定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界定「不恰当行为」及「高风险行为」,以免处理学生行为问题、不合作及挑衅性行为时,发生冲动伤害或虐待情况。《守则》下月向全港幼稚园派发,国际培幼会亦推出网上学习平台,为幼儿教育机构的人员提供全面基础培训,设基础、专业、行政及管理3个程度的证书课程,亦提供免费到校工作坊,向前綫教职员介绍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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