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共用医疗券 申报后须负法律责任
2023-06-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提出优化医疗券计画,下月起容许夫妇共用医疗券。在昨日的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有议员关注长者申报婚姻状况时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书,因在过往的习俗下,部分长者未必持有,同时担心会否有两名单身长者透过登记共用资源,出现滥用情况。署理医务衞生局局长李夏茵表示,长者只须申报即可,不须提供文件,惟提醒长者申报后需承担法律责任,当局亦有机制审查医疗券的使用情况。
须出示配偶身分证副本
当局亦正总结容许在港大深圳医院使用医疗券的经验,研究扩大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适用范围。有议员提出能否扩大到内地的「三甲医院」?李夏茵回应指,「三甲医院」当然已有信心的保证;另外是港式管理,要考虑需否在香港有持牌人或与香港有关系,「大家要意会到,若在内地营运医疗服务,其实香港没法规管,所以我们一定要肯定其质素。」
多所公立医院早前发生多宗石屎及医疗仪器塌下事故,李夏茵表示,对于近期有关公立医院仪器及设施安全事件,政府认为情况不能接受,已责成医管局必须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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