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会主席发声明:公平公正处理张翔事件

2023-10-05 00:00

校委会主席王沛诗(前排左二)与张翔(前排左三)刚于国庆日曾合照。
校委会主席王沛诗(前排左二)与张翔(前排左三)刚于国庆日曾合照。

本报昨率先报道,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下周一召开特别会议,讨论校长张翔被指不当处理捐款等争议。校委会主席王沛诗昨晚首度发表声明,指校委会成员上周三接获针对张翔的匿名电邮投诉,强调会公平公正,按照大学政策及程序处理。对于张翔要求律师陪同与会,本科生代表戚由康昨形容做法「闻所未闻」,促请校委会应尽快行动,处理匿名投诉,避免事件继续发酵。
证实下周一开特别会议

港大校委会主席王沛诗昨在声明中,证实下周一举行特别会议。她指校委会全体24名成员、教务长余嘉雯,以及身为当然成员的校长张翔本人,上周三晚起收到若干封匿名投诉电邮。她随即决定上周五,即9月29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如何处理,但因多名委员未能出席,最终会议延期至下周一举行。但张翔日前声明指,校委会通知特别会议原定在本周二,即10月3日举行,他其后以准备需时及索取法律意见为由要求押后,未几消息便告外泄。

张翔被指涉及多宗投诉,包括处理内地捐款手法不当、遴选副校长及医学院院长的猎头公司豁免招标,更换校长座驾时未招标等。王沛诗在声明引用「举报政策声明」,即吹哨者(whistle-blower)条款,强调校委会将「以事实为基础、以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公平公正、严谨地处理所有投诉」,而作为大学最高的管治团体,校委会有责任严肃处理所有事件。根据港大「举报政策声明」,即使是匿名投诉,倘涉及有初步证据且事关重大的不当行为,举报均获处理。

对于张翔要求由律师陪同出席会议,王沛诗指,如有任何调查程序,当事人可行使权利,寻求法律意见及作出回应,惟基于私隐考虑及相关条例,大学一般不会对具体人事问题,作出公开评论。
本科生代表:律师与会「闻所未闻」

有消息指,校委会秘书已回覆张翔委托的律师,提及《校务委员指引及守则》,指出与会者倘与事件有直接的个人或金钱利益,须在开会前申报;校委会主席应决定,是否让申报利益冲突的人,在议事期间发言或投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或退席。信中亦强调对投诉未有定论,任何人未有机会申述前,不会采取纪律行动。

港大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戚由康昨在电台节目上指,张翔要求律师与会的做法「闻所未闻」,在公关形象上或惹来揣测。他指未肯定校委会以外人士与会,是否与保密协议有冲突;而港大有既定程序处理匿名投诉,认为独立调查对张翔和大学均是公道,校委会应尽快行动,以免让舆论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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