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劣质劏房 必须务实可行

2024-10-15 00:00

行政长官李家超明天发表任内第3份《施政报告》,当局早前已经预告将会交代劏房问题的整个处理方法。劏房属不适切居所,有如现代贫民窟,是一定要妥善处理的,事实上社会亦已形成必须取缔劣质劏房、改善基层市民住屋环境的共识,对此政府不应亦不能回避。然而,劏房问题毕竟在香港已存在一段颇长时间,情况非常复杂,只能按部就班、有序解决,社会不应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标准太高 住户无处容身

根据估算,全港现时约有11万户合共20多万名市民居于劏房。这些单位内部总是杂乱且不衞生,住户往往要承受漏水漏电、厨厕发出恶臭、与蟑螂做「室友」之苦,在斗室里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由于劏房问题严峻,当局已在去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也有多位官员实地调研,可见当局解决劏房问题之决心。

不过,当相关持份者期望过高,某程度上就会妨碍当局处理劏房问题的努力。早前明爱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6成受访劏房户认为,若当局订立劏房最低面积,订于7至10平方米是太小,约一半受访者希望劏房面积最少有10至12平方米。无可否认,从居住品质的角度出发,一定是越大越好。

可是,假如劏房最低面积订得太高,意味11万个劏房中的大部分要被取缔,请问里面的住户何处容身呢?我们总不能害得他们无家可归吧!从这个角度看,在一定时期内,劏房逼不得已有其存在价值。

另一方面,也许因为劏房问题困扰香港太久,有意见希望取缔劏房越快越好。

例如社区组织协会去年提出,最低标准劏房有了严格定义后,所有不符合定义的劏房将被评定为「劣质劏房」,如果业主在半年内未有改善,将不可再作出租,有违反者,即属犯罪。

客观而言,半年似乎太急,那些住在「不可再作出租」劏房的住户,不见得可以很快找到另一居所,而且「非劣质劏房」的房租会因整体供应减少而被推高,到头来还是苦了基层市民。

事实上,取缔劏房不宜操之过急,因为必须考虑整体公屋供应是否跟得上的问题。根据政府估算,未来十年公营房屋建屋量为30.8万,但依然呈「头轻尾重」格局。如果取缔劏房过急,公屋供应时间表势必无法配合。
轮候公屋 劏房户仅占4成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些层面是不可忽视的。例如不能让劏房客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只要住在劏房就可优先获分配公屋,否则非劏房户就会蜂拥租住劏房,以谋求一个公屋单位;又例如目前轮候公屋的劏房户仅占4成,其馀劏房户未必有分配公屋的需要,包括外佣、等候审批结果的酷刑申请者、本身有适切居所但因方便上班而租住劏房者,等等。

习近平主席在2022年视察香港时指出:「当前,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变得更好,盼望房子住得更宽敞一些……」国家领导人对香港住屋问题是高度重视的,而特区政府亦没有怠慢,通过兴建简约公屋、加强审查公屋住户资产、与内地合作打击滥用等方法,努力改善基层市民的居住环境。

如今,本届政府第3份《施政报告》宣读在即,大家对解决劏房问题满怀期望可以理解,而这些期望亦可以作为对政府的鞭策。然而,劏房问题毕竟累积经年,涉及许多现实考量,所以其解决方案绝不可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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