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大生藏烟雾饼判囚上诉遭驳回须服刑 官:合乎爆炸品定义
2019-07-15 13:31
立法会于2015年12月二读《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期间,一名公开大学男学生在金钟海富中心被警员搜出管有1公斤俗称「烟雾饼」的氯酸钾,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被判囚3个月。男学生不服裁决提出上诉,法官今在高等法院裁定「烟雾饼」合乎爆炸品定义,定罪稳妥并驳回上诉,男学生须继续服刑,并透过律师代表指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申请人关迦曦曾透过代表律师质疑「烟雾饼」不属相关条例所指的「爆炸品」。黄祟厚法官在判辞中反驳,根据《危险品条例》,当局早于1956年将能产生烟火效果(pyrotechnic effect)的物品纳入为爆炸品,因此「烟雾饼」属于爆炸品之列。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0:09
更新时间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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