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浸大生认管有士巴拿喷漆 判社服令冀守4附加条件

2021-01-19 15:56

被告林国安。
被告林国安。

浸会大学学生在前年11月的「三罢」示威中,在浸大外被搜出士巴拿及喷漆,当时附近有示威者堵路。男学生早前承认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附带按督导员指示居住、工作和学习等特定条件。严舜仪主任裁判官称,本案案情严重,理应需判处拘留式刑罚,但乐见被告在还押期间体会到法庭用意,有深切反省及找到自己的方向。

法庭在判刑前先为被告林国安(21岁)索取了劳教中心及社会服务令等报告,辩方今指其报告均十分正面,被告不止一直是个「乖仔」,对未来的展望也很正面。还押21天以来,他已有深切反省及警惕。

辩方又呈上被告、被告母亲及浸大张博士的求情信。其中被告称对前年12月发生的事感到非常后悔,明白自己不应以错误方式处理压力,又承诺会离开大学社堂,与不良朋辈断绝来往,日后积极面对人生,被告的母亲亦承诺会加倍督管他。张博士则形容,被告一直品行良好,犯案只因受社会氛围影响及年轻人过度热血。

被告希望「受之社会,回报社会」,故冀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让他服务社会;又透露被告毕业后,欲在商业领域一展抱负。

严官判刑时称,从被告的报告及求情信可见,他已接收到法庭的用意,明白自己的过错及找到未来的方向。严官希望被告在履行社服令的同时,遵守4项附加条件,包括按督导员指示居住、工作和学习;不再接触危险药物;按督导员要求提供尿液样本作测验;以及接受情绪和滥药辅导,并求被告在半年或完成120小时社服令后,提交进度报告。

被告林国安承认于2019年11月13日,在九龙城联合道与金城道交界保管两支士巴拿及一支喷漆。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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