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起底刑事化」修例 最高罚100万囚5年
2021-09-29 19:06
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将「起底」列为刑事罪行。
会上,大多数议员均支持草案,但认为要适时检讨,不断完善法例,同时确保有足够人手执法。工联会麦美娟指私隐专员过去被指是「无牙老虎」,不少议员及警务人员资料被起底并蒙受损失。她认为修例有助保护个人资料,但需要不断检讨及完善。
民建联葛佩帆指「起底」问题严峻,称自己曾被人登记器官捐赠、申请检测、甚至不断叫外卖。受「起底」影响人士过去可申请禁制令处理,但已在网上曝光的资料无法全部移除。她又指一旦外泄资料应要有通报机制,直言起码要当事人得知情况。
另外,亦有议员关注到,私稳专员公署是否有足够资源及能力执法。金融界议员陈振英指,虽然私隐专员公署拟聘用退休执法人员,但反起底工作繁重,担心人手安排不足。廖长江则建议私隐专员公署在执法方面订立指引,并向警方学习执法。
据今次通过的修例,「起底」罪行分为二级制,最高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私隐专员获赋权对起底行为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不论披露资料行为是否在本港发生,私隐专员亦有权强制移除「起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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