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刑事诉讼修订条例 国安案件可「案件呈述」方式上诉
2023-07-12 15:13
立法会大会今日(12日)就律政司提出《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进行二读辩论,多名议员支持政府修订。草案之后在不记名投票下,获立法会在席过半数议员支持,三读通过。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草案无损被告人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亦不抵触「一罪不能两审」的原则,律政司过去数月已徵询法律专业团体、司法机构和持份者的意见,大部分建议均支持律政司的修订建议。他指,修例目的是与现时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的上诉机制看齐,避免可能造成司法不公。
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新民党议员容海恩表示,条例草案订立法定上诉程序,供控方就原讼法庭在有陪审团的刑事审讯中作出的无须答辩的判定提出上诉,以及就原讼法庭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由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所作出的无罪裁决或命令,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
容海恩促以浅白形式说明争公众支持
容海恩指,委员会与政府当局曾举行2次会议,委员们普遍支持条例草案,但有委员认为条例草案的条文,对公众而言是「不易理解」,因而建议当局以浅白的语言或流程图,说明条文草案的上诉机制,以争取公众支持。
民建联葛佩帆对草案表示支持,指国家安全工作绝对不是仅仅是风险评估的问题,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最高的原则,认为有关修例有其必要性及正当性,因目前有《香港国安法》案件正在高等法院审理,「万一主审法官喺法律原则上出现错误,误把犯人无罪释放,由于目前并非让控方上诉的途经,结果让呢啲危害国家安全既重犯可以逍遥法外,后果不堪设想!」
葛佩帆:修订非「输打赢要」
葛佩帆表示,有意见「好片面」认为律政司今次修订属「输打赢要」等说法,她认为是境外的政客连同香港「某啲人、有心人」故意抹黑律政司,指律政司会打破香港司法制度的百年基石,她绝不认同以上说法。
新思维狄志远表示支持,指条例草案出台之时引起法律界及不少市民关注,担心有关修订会影响现行的法律基础,害怕本港的法治程序受到干预。他指港人十分重视法治,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投资者需要确保他们的投资获得保障,因此法治的确定性和预测性有助维护本港经济稳定和增长。他又指政府面对敏感和复杂的法律程序改动的时候,处理需更为小心,建议政府应加强与各持分者的沟通,并向社会大众加强解说,避免「好事变坏事」。
黎栋国:现程序存漏洞 修订属「天公地义」
新民党黎栋国表示,现行法律程序存在漏洞,律政司提出修订属「天公地义」,他批评有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士,经常胡乱评价特区政府的正当工作,故意「度身订做」琅琅上口但无事实根据的口号,例如指控今次修例会令《香港国安法》上诉可以「无限复活」,企图误导市民,形容「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梁美芬指草案中文版本难理解「睇到头拧拧」
本身是大律师的选委界议员梁美芬表示,英国、新加坡等实行普通法的国家,早已有相关法律条文,列明控方可针对被告无罪释放,或对被告的判刑提起上诉。她指有意见认为律政司今次的修订是「俾控方无限期去检控,系要控告到嗰啲被告人有罪为止」梁认为有关指控绝不公道,指《香港国安法》第5条已说明,任何人已被司法程式「最终」确定有罪或者宣告无罪的,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者惩罚。
她又指,不少港人对「无罪推定」与「无罪保证」有所混淆,前者指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其为无罪;后者则是当律政司放弃上诉或上诉法院拒绝其上诉许可,就必然给予被告推定为无罪。她认为今次条例草案的中文版本难以让市民理解,坦言自己「睇中文法律条文都睇到头拧拧,必须睇埋英文先明白透!」
记者:黄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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