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禁制令申请被拒后提出上诉 律政司获批上诉许可
2023-08-23 15:12
律政司司长申请《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被拒后提出上诉,质疑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错误判断禁制令没有真正功用,又没有考虑到批出禁制令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属法律上犯错。律政司认为法庭应把国家安全事宜及行政长官决定给予凌驾性比重,要求推翻拒批禁制令的决定,并要求上诉庭重新考虑后批出临时禁制令。陈官今午颁布书面判词,向律政司批出上诉许可。
法官陈健强在7月28日拒绝批出《愿荣光归香港》临时禁制令,律政司在8月7日申请上诉许可,并提出7个上诉理由,几乎挑战他所有的决定,明显是想重新改写大部分论点,但由于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问题又属崭新领域,陈官遂就律政司提出的议题均可说是法律问题,而倾向批出上诉许可。但陈官表明他是行使酌情权去决定是否批出禁制令,而律政司需满足更高门槛,才可说服上诉庭去推翻其决定。
陈官在判词中提到,律政司指有关国家安全事宜的司法酌情权极其有限,又认为除非法庭认为批出禁制令无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四项非法行为,否则必须批出禁制令,表明其禁制令申请不大可能被拒。陈官虽已裁定禁制令所涉的四项非法行为均属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但律政司首次提出法庭判断禁制令有没有真正功用时,必须考虑行政长官的证明书,并对行政长官的意见给予最大比重。陈官不理解为何律政司会认为法庭并不能适当评估禁制令的有效性。而对于禁制令的必要性及有效性评估,律政司力陈行政长官的证明书应占凌驾性比重,可确证禁制令的有效性。陈官接纳上述上诉理由均属法律问题,就此批准上诉许可。
陈官另提出,律政司指他没有考虑他早已在判词列出的多个事项,又指陈官错误裁定是次禁制令不能确认《愿荣光》的歌词「内容」属违法,故亦不能有效命令网络平台营运商把歌曲及影片下架。律政司反驳指「内容」是指网上所传播令人误以为《愿荣光》是国歌的不准确内容,认为陈官错误诠释「内容」一词。陈官则指他与法庭之友对「内容」一词理解相同,律政司在审讯时亦没有提出其诠释属错误,但由于申请禁制令的重点明显是希望法庭命令网络平台营运商把《愿荣光》歌曲及影片下架,故批出此上诉理由。
陈官裁定禁制令执行程序与《香港国安法》等刑法的检控程序有冲突,但律政司认为执行禁制令及刑事检控没有兼容性问题,根本没有冲突,此点提出有关冲突与法庭酌情权无关的法律问题,故亦批出此上诉理由。另一方面,律政司直指陈官拒批禁制令属错误,要求上诉庭推翻其决定,重新考虑其申请并批出临时禁制令。陈官最终就上述上诉理由批准上诉许可,交由上诉庭处理有关议题。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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