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公屋家访纪录 房屋事务主任18项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候惩

2024-06-04 17:12

李碧琪虚报公屋家访纪录,被裁定18罪成候判。资料图片
李碧琪虚报公屋家访纪录,被裁定18罪成候判。资料图片

时任女房屋事务主任在巡查东涌满东邨公屋单位时,虚报19个家访纪录,包括讹称曾家访一名已故独居住户;廉署控告她共19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经审讯后,裁判官曾庆东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当中18项罪名成立,指接纳涉案单位户主证供诚实可靠,案发时只有1名男职员曾经进行家访,虽然辩方称可能户主的家人没有将家访一事转告,但曾官认为辩方说法基于猜测、没有事实基础。曾官押后案件至6月18日判刑,期间续准被告保释。

51岁被告李碧琪,案发时任职于离岛区屋邨租约事务管理小组,被控19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批准被告警诫录影会面口供呈堂

曾官裁决时,提到辩方挑战被告警诫录影会面的可呈堂性,辩方指廉署调查人员没有警诫被告及诱导被告作出招认。惟曾官不认为有任何诱因促使廉署调查人员刻意不作出警诫,而被告是一名资深的公务员,并非入世未深,而且她在会面中亦有行使缄默权,拒绝回答部分问题。因此,曾官批准警诫录影会面及相关文件呈堂。

其中一住户于报称探访日前已离世

曾官又指,控方在审讯中传召涉案19个公屋单住户作供,其中一名住户在被告报称探访当日之前已离世,其馀大部分住户供称案发期间只有男职员家访,虽然辩方质疑住户的家人或女佣可能没有将家访一事转告住户,但曾官认为辩方这说法基于猜测、没有事实基础;曾官认为从庭上可见,被告举止打扮不会令人误以为她是男性,由此推论被告从来没有到单位家访、也从未见过相关住户。惟其中一名住户无法确认案发时有没有进行过家访,故曾官裁定其中一项罪脱,而其馀18项罪名成立。

求情称案情与贪污无关 

辩方求情指,被告自1996年入职,直到2022年、案发后离职,而案发前她的工作表现一直良好,本案案情与贪污无关,被告亦无金钱得益,涉案19个公屋单位也不涉及滥用的情况,被告因案失去工作和长俸,需要付出沉重代价,希望法庭考虑缓刑。

官不考虑判缓刑

曾官指考虑到本案案情,不认为缓刑是适当考虑,惟批准被告以5万元保释候判,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不准离港及须每星期到警署报到。

被指虚报家访19户 其中18罪成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派驻东涌满东邨,职责包括进行两年一度的家访,透过突击巡查公屋单位、打击滥用公屋资源。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纪录显示,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曾到满康楼逾380个单位进行家访,但满康楼其中一个单位的独居住户在2021年9月14日去世,纪录却显示被告曾于9月27日到该单位家访。廉署调查发现,被告虚报她曾到满东邨满康楼19个单位进行家访。

案件编号:WKCC3508/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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