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陪审团就两被告控罪未达有效裁决索指示 法官要求「用多少少时间倾」

2024-08-28 15:23

陪审团退庭商议多时尚未得出有效裁决,就此向法庭索取指示。资料图片
陪审团退庭商议多时尚未得出有效裁决,就此向法庭索取指示。资料图片

屠龙小队及吴智鸿团夥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陪审团今(28日)早继续商讨裁决,至午饭后再次提问,指经多番讨论,就著其中一名被告的交替控罪,以及被告刘佩凝的控罪未能达成有效裁决,遂向法官张慧玲索取指示,张官回应指若有法律问题或需重温证据,可写下并交由她和控辩双方协助,并请陪审员「用多少少时间再去倾」,望能得到有效裁决。

约半小时后,陪审团称各人对财产严重损害定义未能达到共识,望张官能提供具体准则,张官表示只可给予法律指引,不能够提供事实裁断的协助,交由陪审团自行考虑。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陪审团向法官表示,未能作出有效裁决的控罪,包括女被告刘佩凝所涉罪名。叶伟豪摄
陪审团向法官表示,未能作出有效裁决的控罪,包括女被告刘佩凝所涉罪名。叶伟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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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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