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册处文书主任涉百货公司偷食物罪脱 不排除案发时忧心家事忘付款

2024-11-01 12:26

吴翠君涉盗窃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吴翠君涉盗窃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43岁土地注册处女助理文书主任涉今年4月在鰂鱼涌一间百货公司内偷取16款食物及日用品,被控一项盗窃罪,经审讯后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获裁定罪脱。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行为虽极度可疑,但不排除她当时因为收到家人讯息以致影响思绪并忘记付款。

被告吴翠君(43岁)报称土地注册处助理文书主任,被控于2024年4月12日,在鰂鱼涌康山道2号康怡广场(南)地下永旺百货偷窃16款货品。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梁官宣布裁决理由时指,闭路电视影片显示,被告案发日行为非常可疑,推着购物车时经过的地方均不接近收银区,但法庭明白百货公司的开放地区常布满人,消费者在店内购物时或不一定能接近收银区。梁官说,控方证人、即百货公司便衣保安员王静佩案发时未能观察到大部份货物是如何被放进被告的购物袋中,也没观察到被告的手部动作。

梁官说,本案重点是,控方是否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有不诚实意图,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被告无刑事定罪纪录,本身犯案倾向较低,加上她接受盘问时证供没动摇,而法庭也不排除她是因收到家人关于扫墓的讯息而影响思绪、以致忘记付款,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情况下,裁定她罪脱。

案件编号:ESCC2435/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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