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港男认骗5人「卖猪仔」东南亚等地 其中一人洗黑钱近700万 分别判监36至84个月

2024-11-01 14:52

港人「卖猪仔」案,两被告分别被判监36与84个月,图中蒙头者为次被告张敏怀。
港人「卖猪仔」案,两被告分别被判监36与84个月,图中蒙头者为次被告张敏怀。

两年前有港人受高薪工作等原因诱骗,遭「卖猪仔」至东南亚后遭禁锢及被逼从事非法工作。两名青年诱使5名事主前往外地,当中包括一名轻度智障人士,两男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今于区域法院分别判囚36个月及56个月;其中一男另承认洗黑钱罪,加刑28个月,总刑期84个月。

属区院中最令人厌恶案件

林官判刑时,指本案是一宗非常恶劣的人口贩运案件,5名事主遭人诱骗离港,到埗泰国或柬埔寨等地后遭到禁锢,被逼从事诈骗活动,或须家属支付赎金才获释,各事主受到暴力对待或威胁,当中患轻度智障的吴姓事主受到最多虐待,虽然最终5人得以回港,但事件必然会对他们留下阴影。

林官认为本案即使并非最严重的案件,有其他涉及更多事主或更不人道行为的案件,但本案是区域法院中最令人厌恶的案件。本案罪行经过精心策划,有计划及牵涉国际非法组织,法庭必须给予明确讯息,涉足此类罪行必然面临严重刑罚,其角色和参与程度愈高,刑期会愈长。

两被告分别判监36至84个月

林官指首被告马智豪无疑在案中担当重要角色,故以7年作为量刑起点,因马认罪,减刑至56个月;次被告张敏怀属同一犯罪集团,虽其角色相对较轻,只是「一个齿轮」,但张带吴姓事主前往机场时必然知道人口贩卖一事,却仍对一名残疾人士作出此等丑恶行为,终判监36个月。马另因涉洗黑钱罪,加刑28个月,总刑期增至84个月。

两被告为31岁无业男马智豪、24岁男学生张敏怀,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指两人于2021年某日至2022年8月某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诈骗某些会被诱使前往外地的人士,即不诚实地向该等人士虚假地表示有真实的就业、商业机会及/或其他机会产生可观的经济报酬,从而诱使该等人士前往其他国家。

马另涉一宗洗黑钱案,他承认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处理中国银行帐户内约698万元犯罪得益。

案件编号:DCCC688、656/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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