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唆使病人向医生索偿招揽生意  医委会前业外委员判囚两年半 上诉得直推翻定罪

2024-12-03 14:42

刘慧儿上诉得直,获推翻定罪,撤销判刑。卢江球摄
刘慧儿上诉得直,获推翻定罪,撤销判刑。卢江球摄

香港医务委员会前业外委员刘慧儿6年前身兼事务律师,在职期间披露病人投诉资料,唆使对方聘用自己向1名医生提出民事申索,索取了约58万元律师费。刘慧儿早前被裁定1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判处入狱2年半。刘慧儿不服定罪,今早上诉指为著病人利益著想才向第三方披露病人资料,非为私利,案发时以义工身分会见病人。上诉庭终推翻定罪,撤销判刑,当庭释放刘慧儿,书面理由择日公布。

上诉方陈词指,被告刘慧儿涉案行为严重程度未达罪行所需程度,为著病人利益著想才向第三方披露病人资料,非为私利;至于首2次会见病人皆由社区组织干事安排,刘慧儿当时以义工身分出席,并非公职人员,加上病人本身也不介绍让刘慧儿知悉个人资料,因此认为应推翻定罪。律政司一方回应指刘慧儿涉案行为严重程度已达罪行所需程度,未经同意便披露病人资料,已经违反保密要求。

65岁被告刘慧儿被控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身为医委会业外委员,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做出不当行为。

案件编号:CACC168/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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