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滥用公屋|申诉专员提31项建议 指房委会滥用公屋检控率仅4.2%
2025-01-22 11:31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2日)宣布完成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房屋委员会及房屋协会提出共31项主要改善建议,冀当局加强打击滥用公屋。
房委会及房协大致接纳改善建议
陈积志表示,对少数滥用公屋的住户政府绝对不能姑息,公署就房协全面推行「富户政策」的适用范围、「与入息和资产申报相关」和「与住户情况相关」的滥用公屋行为的侦测工作、周期性家访、探讨在惩罚滥用公屋的租户方面增强阻吓性等多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房委会及房协大致接纳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议。
有关建议包括与内地及澳门有关部门沟通,建立渠道获取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的物业;又建议房协严格遵守对严重违反租约的租户不再给予警告,而是直接发出「迁出通知书」的做法,并适时检视新做法的推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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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向物管公司职员发奖励提高打滥积极性
公署建议,考虑制定针对物管公司及护卫服务承办商个别职员的奖励计划,以提高他们参与打滥的积极性;考虑透过与土地注册处建立的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在核实公屋编配资格前就每宗公屋申请进行查册,严格审查公屋申请者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并在公屋申请者轮候期间,随机抽选个案作深入调查,从源头堵截滥用公屋人士。
陈积志指,当局对物管公司的奖励计划只针对公司,而不是职员,惟职员才是掌握「第一手资料」及真实情况的人,故认为应对职员提供奖励。
陈积志表示,房协2018年9月起实施富户政策,惟截至2024年11月,签订新租约的房协公屋租户只有4160户,仅占整体14.1%,即房协仍未能了解大部分公屋租户的资产情况。公署建议就全面推行「富户政策」作出深入研究,并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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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收回滥用单位未作检控
公署高级调查主任陈利婷表示,房委会过去7年,就滥用公屋个案检控率最高只有4.2%,建议房委会全面检讨提高检控率策略,要在检控时效内搜集足够证据。公署亦抽取房委会其中9宗滥用个案调查,发现大部分滥用单位住户,例如把单位非法转租或虚报资产,非经常持续在单位居住,结果只是被收回单位,没有被检控。
陈积志认为,有信心在房委会及房协采纳有关建议后,公屋轮候时间可进一步降低,他指,若当局加强打滥,或有部分住户因不想被检控主动申报资产,亦有部分原本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退出申请,令轮候时间降低。
公署:家访无人应门 电话无登记均是滥用公屋徵兆
公署指,房屋署曾在2023年4月接到举报指有人出租公屋单位,经调查发现户主离开香港到海外定居,在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有1220天不在港。调查人员曾上门突击检查单位及致电户主,均未能成功联系,直至12月才发出「逐出单位通知书」。公署指,若不是有市民举报,户主出租公屋的行为不知何时才能被揭发,认为多次家访无人应门,电话号码显示无人登记,均是滥用公屋的徵兆,若屋邨办事处提早查核户主的出入境纪录,就可以发现其已不在香港居住,可更早收回单位。
记者 郭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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