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男子涉发布具煽动意图讯息 还押3.3再讯
2025-01-22 15:30
36岁男子涉多次透过社交平台发布具煽动意图的讯息,被指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被控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今首次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3月3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没保释申请,继续还押。
留有一头长发的被告身穿黑色羽绒外套出庭,并表示明白控罪。控方庭上透露,警方在被告家中找到一部电脑,将会调查电脑内是否有涉案资料。苏官指示控辩双方在2月26日前,将下次聆讯的立场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庭。
被告李俊杰报称巴士电器技工,被控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Facebook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他人在特区作出暴力作为;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348/2025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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