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永隆街45岁男被捕 涉高处掟电视机及酒樽落街
2025-01-22 21:45
长沙湾有男子从高空扔电视机及酒樽落楼,被警方拘捕。警方昨日(1月21日)晚上约6时30分接报,指有两支酒樽及一部电视机从长沙湾永隆街一唐楼高处堕下,导致楼下一个水果摊的货板受损,事件中没有人受伤。
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及长沙湾分区特遣队,经深入调查及翻查附近闭路电视,迅速锁定一名男子。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联同长沙湾特遣队今日(1月22日)下午,于永隆街拘捕一名45岁姓林本地男子,涉嫌干犯「高空堕物罪」。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
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B条,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即属犯罪,可被判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警方当时封路避免途人靠近。FB:深水埗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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