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台北律师公会吁港府撤现方案另修条文

2019-04-09 15:25

台北律师公会吁港府撤现《逃犯条例》方案,另外再修条文。网上图片
台北律师公会吁港府撤现《逃犯条例》方案,另外再修条文。网上图片

就香港政府拟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处理台湾杀人案及制度漏洞,台北律师公会发表声明,对修例将台湾视为中国之一部分,试图以删除对中国其他部分之引渡限制来将台湾纳入引渡范围,完全无视于国际现实,令人无法苟同。公会严正呼吁港府,撤回修订,勿使台港两地之自由、民主及人权受到进一步之威胁。

台北律师公会认为,原规定将大陆排除于引渡范围之外,既来自于大陆与香港间法治环境之重大差距,惟大陆近年来之法治环境每况愈下,无论是李明哲案或维权律师王全璋案,都在在显示大陆司法欠缺独立性且无法保障人权等重重问题,港府现却计划开放对大陆引渡疑犯,未来如何能确保疑犯引渡大陆后能受公平审判,亦令外界尤其是与香港往来密切之台湾民众忧心。

公会认为,虽然大陆有和部分国家签订引渡条约,甚至和台湾亦订有《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但只有香港和大陆同属一国,香港政府身为地方政府,受到大陆政府之压力最为直接且庞大,日后面临大陆提出引渡要求时,是否能如同其他国家一般做出独立、合法且符合人权之判断,是否能确实排除政治犯等遭引渡回大陆等,始属本次修法核心之问题所在。

公会提出,无论是香港大律师公会所建议之,修改管辖规定以使香港法院得审理香港人于境外之重大犯罪;或其他民间团体所建议之,将引渡之例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修改为「中国内地」等,皆属可行且较无侵犯人权疑虑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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