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男教練與女生不雅照流出 暫未有人被捕

2024-02-24 00:00

案件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調查。
案件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調查。

網上討論區前日瘋傳港島南區一間中學籃球男教練與一名女學生關係密切,文中更附上多張不雅照片。警方指已主動聯絡校方,即時安排删除相關帖文,案件暫列作「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暫未有人被捕。教育局亦表示,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包括即時解僱有關教練,並為有需要學生及家長提供輔導和支援。
16歲女生稱自願發生關係

消息稱,23歲姓郭男子於去年9月該校任職課外活動籃球教練,16歲女學生就讀中五,亦是籃球隊隊員,兩人後來發展至情侶關係。據悉,不雅照於網上瘋傳後,前午3時許,女學生的家長與校方及警民關係組人員商討後決定報警求助,有人聲稱自願與男教練發生性關係;警方表示,2月22日下午留意到網上討論區有關帖文,已主動聯絡校方,並即時安排删除相關帖文,列作「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暫時未有人被捕,校方於前日已將該名男教練辭退。

教育局表示,非常關注有關事件,知悉後即時聯絡學校跟進了解。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並為有需要學生及家長提供輔導和支援。局方要求學校嚴肅跟進事件和提交報告,並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絡,跟進及提供適切協助。

至於涉事教練所屬的體育會,前日亦於社交平台發出聲明,指已立即暫停該教練的職務,表示其個人行為與該會無關,並澄清沒有安排任何職務於有關學校。

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司徒恩表示,大眾不應傳播相關不雅照片,以免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違反他人意願並涉及私密影像的行為被視為「影像性暴力」,包括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或威脅如此行事,應尊重他人的身體界線和意願。
團體籲勿傳片造成二次傷害

《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生效後,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源自上述兩項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均屬違法。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法庭可命令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刪除或銷毀涉案的私密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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