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澳洲國家安全立法對比基本法23條
2024-03-14 00:00特區政府於1月30日至2月28日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每個國家都會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西方各個國家都制訂了一系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建立了相關決策和執行機構。這些國家的相關立法普遍比香港的更為嚴格,澳洲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澳洲對保護國家安全以及處理外國間諜下手極重,尤其是2018年的《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加入了非常多關於機密資訊的罪名,在新法律的間諜罪構成要件之下,大量的正常媒體行為都有機會被認定為間諜罪。因此2018年澳洲對間諜罪的修訂一直存在不少學術爭議,但澳洲政府絲毫不理會。
這裏簡單介紹澳洲國家安全的立法歷程和基本內容,並通過對比跟香港23條對應的法律條文,給讀者一個全面的參照。讓讀者體會「澳洲23條」的嚴苛。
一、澳洲國安立法的歷程及基本內容
澳洲反外國干涉立法的里程碑是,2018年6月28日澳洲國會參議院通過了《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the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Amendment (Espionag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Act 2018)及《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 Act)。
《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大幅加重了對間諜活動的刑罰。洩露國家機密資訊的聯邦官員將面對更重的刑罰,入侵澳洲企業系統盜取商業機密的外國人則要面對最高15年監禁。此外,法案亦納入新的外國干預及破壞罪行,將破壞「重要基建」如電網及交通系統的行為刑事化。
二、香港23條立法對比澳洲類似法條
1、叛國及相關行為
23條諮詢檔中,一個重要立法目標就是要完善與叛國相關的罪行,並將相關罪行納入《條例》。諮詢檔指出現行法律中,與叛國相關的罪行主要載於《刑事罪行條例》中包括:(a)「叛逆」罪;(b) 普通法的「隱匿叛國」罪;(c)「叛逆性質的罪行」;(d)「非法操練」罪。建議以現行的「叛逆」罪作為藍本,將「叛逆」 罪改稱為「叛國」罪,並加入普通法的「隱匿叛國」罪,並且規管「叛國性質的罪行」。
澳洲法律中有關叛國罪的內容主要集中在澳洲《刑事法典1995》(Criminal Code Act 1995)之中,如煽動他人以武力推翻聯邦憲制或澳洲政府,據《刑事法1995》第80.2條規定,可處7年監禁。如任何人只要進行恐怖活動,就算是鼓吹恐怖主義,或是提倡要發動恐襲,即使未有任何實質行動,根據《刑事法1995》第80.2c條一經定罪,可以判處5年以上監禁。叛國罪還包括協助敵人參與武裝衝突,只要一方(敵方)參與涉及英聯邦或澳洲國防軍的武裝衝突,以及該人意圖透過該行為實質上協助敵人參與武裝衝突,即屬於協助敵人參與武裝衝突,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2、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23條諮詢文件中關於叛亂、煽惑叛變的內容,是將現有《刑事罪行條例》中「煽惑叛變」、「煽惑離叛」及「煽動意圖」相關的罪行、做進一步完善,目標是:
‧把上述罪行完善並納入建議《條例》中,使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更歸一;
‧切合香港特區現今形勢,修訂「煽惑離叛」罪的對象範圍,以及完善「煽動意圖」的定義;
‧新增「叛亂」罪,以處理屬一個中國內的嚴重內亂行為。
澳洲《刑事法典》第80.1AC條(Treachery)80.1AC 明確規定若出現以下情況,則構成犯罪:(a)該人從事某種行為;和(b)該行為涉及使用武力或暴力;和(c)該人的行為意圖是推翻:(i)憲法;或者(ii)聯邦政府、州政府或地區政府;或者(iii)聯邦政府的合法權力。犯罪分子一經判刑,將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
3、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並確保政府能夠暢順運作,涉及國家秘密的資料必須予以保密,否則會構成嚴重的國家安全風險。
23條諮詢文件建議完善與「保護國家秘密」、「非法披露」相關的罪行、「間諜」行為相關的罪行。
澳洲在2018年通過的《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大幅提高從事間諜活動、洩露國家機密的刑罰,而且列明入侵澳洲企業系統,以竊取商業機密的外國人,最高可判囚15年。若勾結外國勢力干犯部分相關罪行更會適用較高刑罰。法案亦規定任何有關國家安全的資訊,在向澳洲人民公開或廣播期間,如有機會讓境外勢力」聽取,該媒體可判15年監禁。
林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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