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结案披露警须忍让

2021-02-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八月十八日壹传媒黎智英与八名民主派人士涉嫌明知而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的民阵游行被控,区诺轩、梁耀忠早前已认罪保释候判,其馀被告均否认两项控罪受审。控方昨日假西九龙裁判法院继续读出开案陈词及同意案情,同时披露了部分警方内部行动指令,下令当日警员行动须要灵活忍让,便利活动举行,未得现场指挥官授权,不会执行大规模拘捕行动。

控方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开案陈词时,披露了部分警员因应案发当日维园集会发出的行动指令,指为免刺激群众情绪,除非出现不合理封锁路段行为或肢体及言语暴力,否则当日警员行动需要灵活忍让,便利活动举行,使得市民权利自由及公众安全并重。如封锁路段情况不合理地范围过广或时间太长,则警方或采取清场行动。未得现场指挥官授权,警方不会执行大规模拘捕行动。

控方指,民间人权阵线通知警方于前年八月十八日举办游行,从维多利亚公园游行至遮打道行人专用区,游行前后分别在起点及终点举行集会,接获警方通知不反对维园集会,但反对游行并禁止遮打道集会,上诉亦遭驳回。随后于记招李卓人曾言「我哋会喺高士威道走,我哋会同你哋大家一齐行,行去金钟,跟住去中环」;梁国雄则谓「听日嘅游行会系和平嘅」。李卓人当日下午三时许于维园手持咪高峰独自在前,其馀被告举起印有「煞停警黑乱港 落实五大诉求」的直幡紧随其后,带领逾千参与者由维园游行至遮打道行人专用区。

李卓人沿途向民众指引方向,多名被告又带领群众高叫口号「我有权游行 毋须警方批准」。除李卓人外其馀被告到达遮打道行人专用区时,放下直幡示意游行队头抵达终点。李卓人则向参与群众致谢,宣称这是「流水式集会」的终点,路线与原订大致相同。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五三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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