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溺亡案 会所泳池两人夹口供认罪

2022-06-09 00:00

救生员戴翔(图)及负责人莫肇毅认罪。
救生员戴翔(图)及负责人莫肇毅认罪。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九月二十二日马鞍山帝琴湾凯琴居会所泳池有七岁女童遇溺身亡,泳池负责人及两名救生员「夹口供」隐瞒事发时仅有一人值更,同被控明知地误导警员罪。其中一名救生员于上月认罪被判社服令,二十岁救生员及二十八岁泳池负责人昨亦于沙田法院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本案为悲剧,被告须为隐藏情况负责任,两人续准保释至六月二十七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官质疑管理公司刑罚低 

张官强调,持有泳池牌照的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主要承办商,应在救生员人手不足时关闭泳池,公司早前承认没有安排至少两名救生员当值,被判罚款二千元,质疑是否刑罚过低。

案情指,死者一家案发当日到屋苑探望朋友,死者和四名儿童在会所游泳池的浅水区玩耍。至六时许,一名男泳客在池底发现不省人事的死者,她送院抢救后不治,验尸报告指其死因为遇溺。警方当晚到场调查时仅看到同案被告救生员朱礼言在场。

被告救生员戴翔的口供指,他当日应泳池服务承办商莫肇毅要求于下午五至九时在泳池当值,但朱指示他到泵房加漂白水,在六时半发现池边有人替死者急救。莫的口供则指案发时朱和戴于泳池当值。
救生员事发时雅典居当值

惟据闭路电视纪录,戴事发时在二点四公里外的雅典居当值,到达案发现场时已近七时。戴及莫在十一月被捕,戴警诫下称「判头教我咁讲」。警方调查发现,三人曾透过通讯软件「夹口供」,莫曾向他人称「咁啱浸咗件,咁就飞一件冲去顶住」。

案件编号:沙田刑事 四二六——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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